见不得他人好:一种需要警惕的社会之恶

木子洁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见不得他人好:一种需要警惕的社会之恶</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文/木子洁</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世间可恨者,未必皆为大奸大恶。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都藏着一类最让人不齿的行径——它不以直接作恶为表象,却以“见不得他人好”为核心,将“刁难”伪装成日常,将自己的狭隘与嫉妒,变成伤害他人的利器。这种弥漫于人际关系中的恶意,因其隐蔽性与日常性,成为一种更需要警惕的社会之恶。</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这类人最擅长在生活细节中制造障碍,在人际互动里搬弄是非。谁家有了喜事或进步,他们不会真心道贺,反而四处散播“走了后门”“运气好而已”的酸腐言论,试图稀释他人的喜悦;谁家日子宽裕些,他们便眼红嫉妒,要么借题发挥占人便宜,要么在集体事务中故意针对;在需要协作或共享资源时,他们常无视规则,为自己私利而刻意阻挠他人。他们将自身的失意,悄然转化为对他人顺遂的暗中破坏。</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从社会心理学视角看,这种行为源于两种心态的交织:一是“相对剥夺感”——在比较中觉得自己获益不足,从而产生不公与怨愤;二是“投射心理”——将自己不愿承认的失败或欲望,扭曲成对他人的猜忌与攻击。他们通过贬低和阻碍他人,来维系脆弱的自我价值感。这种“见不得他人好”的心态,一旦在熟人社会或紧密社群中弥漫,便具有了更强的隐蔽性和破坏力——它不似暴力犯罪般显眼,却如慢性毒药般侵蚀信任,毒化人际关系,让本应互助的集体变得人人自危。</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恶意常被包装成“公平直言”或“为集体着想”的正义姿态。刁难者将自己的嫉妒掩饰为对“公平”的维护,将狭隘伪装成对“原则”的坚持,使被刁难者有苦难言。这不仅伤害个体,更损害了社群赖以存续的互信基础,从内部瓦解着社会团结的纽带。</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因此,我们必须将“见不得他人好”明确识别为一种社会之恶。它虽不触犯法律条文,却违背了健康社会运行的基本伦理——互助、共情与公正竞争。一个良善的社会,不仅需要防范大奸大恶,更需要警惕这种弥漫于日常的“微恶意”。</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然而,识别恶是为了对抗恶。于个人而言,面对这种隐形的恶意,保持清醒与坚韧至关重要:一方面,需建立稳固的自我价值感,不因他人的狭隘而怀疑自身的成就;另一方面,善用规则与沟通,在必要时借助社群或制度的公正力量来保护自身权益。于社群而言,则需积极构建更健康的文化生态:通过公开透明的规则减少猜忌空间,通过倡导“成就共享”而非“成就嫉妒”的价值观,将个体的成功转化为集体的正向激励。教育应引导人们建立“共赢”思维——他人的好不必成为自己的损失,社群的整体繁荣才是每个人幸福的土壤。</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见不得他人好”者,终将困于自己编织的狭隘世界。那些靠贬低他人获得的心理平衡,终究是虚幻的;因嫉妒而疏远的人际关系,最终会反噬自身。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不在于完全没有嫉妒,而在于能够识别并约束这种“微恶意”,将其转化为建设性的竞争与合作。</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唯有当更多人学会为他人的成就真诚喝彩,将嫉妒转化为见贤思齐的动力,我们的共同体才能摆脱这种隐形的社会之恶,走向真正的和睦与丰盛。这不仅是道德的呼吁,更是社会健康的必需——因为一个容不下他人好的社会,最终也容不下任何人的真正幸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