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选美”

田建初(和讯律师)

<p class="ql-block">  为了使本文顺利通过审核,得以与我的粉丝们见面,涉及到的具体地理、人物只好隐去,麻烦粉丝们在网上查一下。</p><p class="ql-block"> 几十年的律师工作经历,养成了“辩论”的习惯,没有“挑刺”的意思,只对已经发生的事,作理性的分析或者辩论。</p><p class="ql-block"> 近段时间,各地(省)选美大赛如火如荼,“选美”冠军陆续出炉。看到“选美”结果,网络上,有人喜笑颜开,有人口吐白沫,大爆粗口。</p> <p class="ql-block"> 先看网友们对部分地区的“选美冠军”的描述:</p><p class="ql-block"> 南方某省“选美冠军”:天圆地方,不怒自威。 双手一摊,全是没人敢惹的霸气。要颜值她没有身材,要身材她没有颜值。 国际模特大赛,突然开了个国际玩笑。有人打算明年就给自己的奶奶报名。</p><p class="ql-block"> 东北某省“选美冠军”:眉眼普通到放进人群里瞬间隐身,妆容画得略显油腻,就像一场荒诞又搞笑的闹剧,让我们重新审视美的定义。</p><p class="ql-block"> 西北某省“选美冠军”:“矬子里拔高个儿”,人家明明要颜值有颜值,要气场有气场,怎么就被说得像“捡漏”一样?真当评委们是闭眼打分的啊!实锤了这评委绝对没有收钱!</p><p class="ql-block"> 南方某地区“选美总冠军”:不是纠结这张脸好不好看!只是觉得选美比赛已经变了味,如果只看某一种夸张的、背离大众审美的美,那选美还有什么意义?</p> <p class="ql-block"> 《现代汉语词典》(1979年版,商务印书馆)对“美”的定义是:①美丽,好看(与“丑”相对)。②使美丽。③令人满意。④得意。看到对“美”的定义,这就不难理解评委们与网友们对“美”的理解的偏差。网友们的审美标准大概是美丽、好看,令人满意。而评委们的审美标准或许的“得意”。</p><p class="ql-block"> 其实“美”是一个形容词,只有与“丑”比较,才显示出“美”的高贵。美学最根本的任务是提升人生境界。不管咋样,只要“选美”达到或接近了美学的根本任务,能够提升人生境界,那就是“美”。</p><p class="ql-block"> 审美是一种文化形成的。马未都先生把它分为四个层级:</p><p class="ql-block"> 第一层级是“艳俗”之美,这里的艳俗没有贬义,为最广大大众所接受,如:农村的大花布床单、上世纪八十年代年轻后生们所穿的大红格子或大红花外套、流行歌曲等。艳俗之美构成了我们民族审美最底层的情结。</p><p class="ql-block"> 第二层级次是“含蓄”之美,这种美需要我们慢慢去体会,时间长了就会有感觉。如:唐诗、宋词、元曲等这些瑰宝级文化。</p><p class="ql-block"> 第三个层级是“矫情”之美,对于“矫情”美,一般人又都理解不了的。如:毕加索的画,美不?美!毕加索画的是什么?连英国女王都看不懂,何况你我。</p><p class="ql-block"> 第四层级是“病态”之美,也有人说是“非常态”之美,这种美是我们民族文化中最精彩的部分。回想一下,很多“病态”之美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也能被大众所接受,但往往都不是常态的。如:金鱼,肚子大,眼睛隆起,但它却是一个基因变化后病态鱼。有一种狗叫宫廷犬,非常依赖人,两眼离得比较远,牙齿比较稀疏,这也是一种病态狗。还有古时候的女人“裹足”,也是一种“病态”。“病态”,一旦突破,就会反过来扩散,变成了人们所能接受的“美”。中国的文学审美对男性和女性都有准确的描述。男子女性美,如《红楼梦》里像个女孩贾宝玉,电视里经常看到的“娘炮”们。女子病态美,如《红楼梦》里的林黛玉,虽然“美”,但却是一个不健康的病人。</p> <p class="ql-block">  “美”,如何定性,实质上只是文化的一种审美趣味。当做玩笑就好,不必当真。</p><p class="ql-block"> 奉劝在网络上爆粗口的网友们,不要再骂天骂地了,你们的审美顶多停留在“艳俗”与“含蓄”这个层级,不能与“评委们”相比,他们早已达到了更为高级的“矫情”与“病态”了。</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图片来自网络,致谢意。如使用不妥,联系必删。图2、图3、图4为毕大家的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