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根据《民法典》第552条的规定,该条文实际上涉及的是债务加入的情形,即第三人单方承诺或与债权人约定加入债务。在诉讼中,若要将此类第三人追加为共同被告,需要遵循《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p><p class="ql-block">以下是对追加流程及所需资料的详细分析:</p><p class="ql-block">一、法律依据</p><p class="ql-block">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债务加入】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p><p class="ql-block"> · 适用解释:该条文明确了“债务加入”的法律后果,即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诉讼中,债权人可以依据该条文,将加入债务的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p><p class="ql-block">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追加当事人】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p><p class="ql-block">· 适用解释:该条文是追加当事人的核心程序性规定。如果第三人的债务加入行为使其成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例如,其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追加其为当事人。</p><p class="ql-block">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诉讼的情形】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p><p class="ql-block"> · 适用解释:该条文细化了追加当事人的程序,明确了当事人可以主动申请追加,法院需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p> <p class="ql-block">二、追加流程</p><p class="ql-block">追加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流程通常如下:</p><p class="ql-block">1. 提出申请:</p><p class="ql-block">由原告(债权人)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追加的理由和依据。</p><p class="ql-block">2. 法院审查:</p><p class="ql-block">法院对原告的申请进行审查,判断被追加的第三人是否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核心在于审查其是否符合《民法典》第552条规定的债务加入情形。</p><p class="ql-block">3. 法院作出裁定: </p><p class="ql-block"> · 理由成立:法院裁定准许追加,并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p><p class="ql-block"> · 理由不成立:法院裁定驳回追加申请。</p><p class="ql-block">4. 当事人参与诉讼:被追加的第三人成为案件当事人后,享有被告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如提交答辩状、参与庭审等。</p><p class="ql-block">5. 诉讼程序调整:追加当事人后,诉讼程序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如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时间等。</p> <p class="ql-block">三、所需材料</p><p class="ql-block">在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p><p class="ql-block">1. 书面申请书:</p><p class="ql-block">详细说明追加的理由,包括: </p><p class="ql-block"> · 被追加第三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等)。 </p><p class="ql-block"> · 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及案由。 </p><p class="ql-block"> · 阐述该第三人符合《民法典》第552条规定的债务加入情形,并说明其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事实与理由。 </p><p class="ql-block"> · 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的清单。</p><p class="ql-block">2. 身份证明文件: </p><p class="ql-block">·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p><p class="ql-block"> · 被追加第三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信息等)。</p><p class="ql-block">3. 证据材料:证明债务加入事实的关键证据,例如:</p><p class="ql-block"> · 第三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承诺函、保证书等书面文件。 </p><p class="ql-block"> · 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关于债务加入的协议。 </p><p class="ql-block"> · 能够证明第三人以实际行动表示愿意加入债务的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p><p class="ql-block"> · 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证据(如未回复的函件等)。</p><p class="ql-block">4. 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的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p> <p class="ql-block">四、关键要点与风险提示</p><p class="ql-block">·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认定:法院是否准许追加,关键在于判断该第三人是否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在债务加入的情形下,由于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其通常属于此类当事人。</p><p class="ql-block">· 申请时机:追加当事人的申请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越早提出,越有利于法院统筹审理,避免程序拖延。</p><p class="ql-block">· 证据的重要性:能否成功追加,核心在于证据。必须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债务加入的事实。</p><p class="ql-block">· 诉讼策略考量:追加第三人可能会增加诉讼的复杂性,但也可能有助于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后续另行起诉的诉累。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权衡利弊。</p> <p class="ql-block">总结</p><p class="ql-block">在诉讼中追加符合《民法典》第552条规定的债务加入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需由原告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说明追加理由。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成功追加的关键在于证明该第三人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即其债务加入行为使其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p><p class="ql-block">建议:</p><p class="ql-block">在准备申请前,务必梳理并固定好证明债务加入事实的证据链。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法律依据的准确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