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社会价值观要不得 (作者 褚坚)

海头人

<h1>最近,发生在柬埔寨法院的越南女子独闯法院,递枪试图救情人的举动,似乎引起社会的轰动,似乎成为男人大众追求的偶像,似乎在引导整个社会的情感价值体系。窃以为,这种社会现象是非常危险的!</h1> <h5><i><font color="#ed2308">图片均从自媒体下载</font></i></h5> <h1>作为人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体现在动物性,这种属性体现出来的是动物的基本需求,具体就是一个人的基本生理需求,体现在无限自私和占有。</h1><h1>人作为高级动物,在具有自然属性的同时,也具有社会属性,也正是人不同于动物的关键所在。人的社会性表现在人类活动具有明确的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个规范是这个社会人人必须遵循的底线。离开了这根底线,整个社会就乱了套,于是就有无故杀戮、抢夺、放火、侵略.......这个规范就是法律体系。离开了这一抑制人类动物性的法律体系,人类就陷入自我灭亡的境地。为此,特别要纠正的一个观念是,许多人认为法律是人类社会规范的高级形式,更有人提出家不是讲法律的地方,似乎一提到法律就会导致家庭破裂。其实不然,法律恰恰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最低规则和底线,是社会、家庭的最基本保障。一个人、一个社会如果抛弃了法律,这个家庭、这个社会都是极其危险的。因为离开法律这根人类最低准绳,一下子就跌入动物界啦!可以想象,一班行为有规范的人们突然混入一个不遵守底线的动物,横冲直撞,其危害之大无法想象。</h1> <h1>诚然,人类必须有“情”来维持更为高级的精神境界,但这个“情”必须建立在法律这根最低底线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底线的“情”这座高塔建得越高就越容易崩塌。越南女子救“情人”就是建立在没有底线基础的似乎高大的“情高塔”。似乎给社会树立一座“纯情”的高塔假象,也引来众多的追捧。但是,一旦我们冷静细思就会生发出极大的恐惧。这一事件一旦得逞,这个残害老百姓的黑社会团伙还会生根发芽,继续干着可能残害我们每一个人的犯罪事件,不知还会干出多少惊天动地的坏事,于社会危害是极大的。</h1><h1>现在许多自媒体通过创作歌曲、发出要营救大嫂等声音,其实是在误导大众和博流量,要不得!</h1> <h1>确然,我们初从这位越南女子端正美丽的面容、冷静的表情,看到她的“纯情和坚贞”。但这“纯情和坚贞”已经突破人类底线,早已跌出人类的界限,万万不可提倡,否则贻害无穷。为此,我反对许多自媒体把她作为“情种”来推崇。我们社会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万万推崇不得!<br><br><br></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