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向往

作者:余华,1960年出生,1983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第七天》《文城》等。其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并获意大利、法国、韩国、俄罗斯、美国等多国文学奖。《许三观卖血记》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 故事从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写起,主人公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一个青年工人,他既有工作的上进心,又有家庭的责任心。为了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他先后十一次卖血,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人生的难关。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因为他回乡下后遇到的一个朋友要去城里医院卖血,出于好奇,也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强壮,并且卖一次血便可以挣到三十五块钱——这在当时已经是一大笔钱了,所以许三观也去卖血了,并用挣来的钱娶了人称“油条西施”的许玉兰。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当知青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第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 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 李血头知道他前不久才卖的血,不敢也不能答应,在他死缠硬磨下说了一句,到不知道你卖血的医院去试试吧,许三观决定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 许三观最后一次试图卖血是在儿子们都成家立业之后,六十多岁的他到街上闲逛,偶然闻到炒猪肝的香味,想起每次卖血后能吃一份猪肝和黄酒,于是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年轻的血头嫌他太老了,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医院不收了。 许三观顿时觉得自己已经没用了,他用卖血的钱度过了人生中的一次又一次灾难,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家里再有灾难,该怎么办呢?他的精神崩溃了,他绝望地哭了。 小说中平凡的小人物挣扎于浮沉的时代,用他们并不厚实的臂膀不断拍打出激荡的浪花,观望着模糊的前路,而其间的苦难与悲情却又清晰可见,平凡之家的悲剧喜剧在余华细腻的笔触下显得可笑而又可怜。在讽刺幽默的行文之间又可看出人物苦中作乐的无奈,以及现实与理想之间永远也无法抹平的鸿沟。 《许三观卖血》是余华的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许三观先后卖血十二次(七次为非亲生儿子一乐)的经历,深刻展现了人性的光辉、亲情的力量和命运的无奈。它不仅是一个关于生存的故事,更是对人性和亲情的深刻探讨。 许三观在苦难中展现出的坚韧和无私令人敬佩。他用卖血的方式承担责任,体现了父爱的伟大和对家庭的无私奉献。尽管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许三观在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地选择拯救他,这种超越血缘的亲情令人感动。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卖掉作为身体精华的血液以换取继续生存的机会,并非良策,而是在时代与生活的双重苦难的压迫之下迫不得已而做出的牺牲式的选择,隐藏于小说背后,尚未被描述出来的深层原因即是不稳定的社会制度下产生的历史动荡。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生活对他们而言就是想方设法活下去,在生存的缝隙中体验着基本需求的满足所带来的快感,在残酷生活的压迫之下他们成了仅求温饱与生理需要的生命个体。 《许三观卖血记》对苦难的叙述延续《活着》的风格,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 “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 小说中,许三观对“吃”的执着令人印象深刻。无论是卖血后的那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还是用卖血钱带家人去吃的面条,“吃”在小说中具有了超越生理需求的象征意义。它不仅是身体能量的补充,更是精神上的慰藉,是确认自我价值的方式,是维系家庭情感的纽带。 作者用平白的叙事言语将一系列历史事实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自己品味。如毛主席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就放下了手里的刀和棍子。毛主席说:“要复课、闹革命。”许三观的孩子们就背书包上学去了。毛主席说:“要抓革命促生产。”许三观和许玉兰便重操旧业,各自上班去了。最高指示说:“要下乡再教育。”一乐、二乐就去农村插队了。 再如作者第十八章对大跃进时候的描写:“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等等,整个章节就是由五个“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和一个“许玉兰说”组成。这种特殊的叙事语言在整部小说中皆有所显现,使小说仿佛是一出跨越了几十年长长的戏剧,充斥着各种极具时代感的语言。这种平白的言语表露出的时代特质反而胜过了所有义正词严的言说与批评。 《许三观卖血记》不仅是一个人的故事,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它记录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普通中国人如何在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困境中寻找出路。许三观卖血的经历,某种程度上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隐喻——从依靠身体本能生存,到逐渐被新的经济秩序边缘化,这一过程充满了无奈与酸楚。 在小说的结尾,当许三观因为自己的血不再被需要而哭泣时,我们忽然意识到,卖血已经成为他确认自我价值的方式,成为他与世界连接的中介。这种荒诞中的真实,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在物质丰富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以各种方式“卖血”?我们与生活抗争的方式改变了,但存在的困境依然以不同形式延续。 《许三观卖血记》的伟大之处,不在于它讲述了一个多么离奇的故事,而在于它通过一个普通人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韧性与尊严。许三观通过一次次选择,一次次行动,他定义了自己的生命价值。在这个意义上,许三观不仅是一个文学人物,更是一种生存态度的象征,提醒着我们:即使在最艰难的处境中,人依然可以选择如何面对。<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