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之三十八:《居万民之上的孤家寡人》,——浅析封建社会高悬皇帝项上之剑

秋夫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每每读史,以前总会对历史上,处于九五至尊的皇帝自称“寡人”,而百思不得其解。按理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皇帝位居万民之上,不应该发此感叹。细读《资治通鉴》以后,翻看着一页页发生在朝堂之上的殊死争斗,才深深的感悟到:几千年以来,外敌入侵虽时时有之,但发生在朝堂之上的争权夺利,却愈演愈烈且连续不断。最高统治者的一个“寡”字,道尽庙堂天机,更是皇帝孤独内心的真实写照。</p><p class="ql-block"> 封建社会,处于朝堂之上的宝座,从来不是安稳的温床,而是孤悬于万丈深渊之上的独木桥。封建社会的皇帝,看似手握生杀大权、坐拥天下财富,实则始终被四柄利刃环绕:军功集团、丞相、外戚、宦官。这四种力量,时而互为羽翼、辅佐朝政,时而相互倾轧、血染庙堂,构成了皇权生态中最复杂的权力博弈。它们的消长离合,既演绎了无数王朝兴衰的传奇,也揭示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深层次困境。</p><p class="ql-block"> 一、军功集团既是王朝初创时期的“开国之柱”,也是皇权最直接的“肘腋之患”。刘邦建汉之初,“非刘氏不王,非有功不侯”的白马之盟,实则是皇权与军功集团的妥协共治。韩信、彭越等异姓王凭借军功裂土封侯,手握重兵,成为支撑西汉政权的重要力量。军功集团是皇帝打天下的重要利器,但天下安定后,“功高震主”的定律开始生效。刘邦以“谋反”为名诛杀异姓王,转而扶持刘氏宗亲,形成新的权力平衡。尤其是皇帝在暮年之时,考虑最多的,是要为自己的继任者,打造一个便于掌权的政治环境,此时,就必须将以前跟随自己创业的军功集团代表人物诛杀,以绝后患。汉文帝则采用柔性策略,通过“列侯推恩令”,允许列侯分割爵位与食邑,使军功集团因世代分封而势力渐衰,高祖所封143位列侯,到了文帝末年,存续者不足三成。这种“相杀”现象,本质上是皇权对潜在威胁的清除。而军功集团的存在本身,就是对集权制的天然挑战。到了唐代,这种藩镇割据现象,则走向另一极端,安史之乱后,节度使手握军政大权,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安禄山之乱,最终成为唐朝灭亡的重要推手,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军功集团失控后,对封建王朝的毁灭性后果。</p><p class="ql-block"> 二、丞相处于皇权与官僚体系的“连接中枢”,与皇权的博弈也贯穿封建王朝始终。西汉初期,丞相作为文官集团的领袖,权力极大。汉景帝欲给皇后兄长封侯,竟因丞相周亚夫以高祖遗训反对而作罢。汉武帝为削弱相权,设立内朝,将决策权力转移给身边的近臣与儒学之士,使丞相沦为单纯的执行者。主父偃虽官阶不及副丞相公孙弘,却因身为内朝成员参与核心决策,权力反而更胜一筹,最终引发外朝对其嫉恨与诛杀。这种内外朝之争,本质上是皇权对相权的压制与平衡。唐朝牛李党争中,两派分别占据中书省与门下省,通过封驳诏令、弹劾官员互相攻击,导致政务瘫痪数月之久。丞相权力过大,会威胁皇权;权力过弱,则又导致行政低效,这种两难困境,皇权与相权之争,在封建社会里始终无法破解。</p><p class="ql-block"> 三、外戚与宦官是依附于皇权的“寄生力量”,二者的交替专权,堪称封建社会最黑暗的政治图景。汉武帝设大司马大将军一职,规定必须由外戚担任,为外戚专权埋下患根。东汉自汉章帝后,皇帝大多年幼继位,太后临朝称制,外戚得以掌控朝政。窦宪、梁冀等外戚先后专权,梁冀甚至连续拥立三帝,权倾朝野,其被诛时抄没的家财达三十余万万,抵上东汉全年租税之半 。宦官和外戚,大多是皇帝身边最亲近之人。皇帝幼小时,多依赖外戚,而皇帝成年后,往往依赖宦官剪除外戚。汉和帝与宦官郑众合谋诛灭窦氏,汉桓帝借助宦官单超等消灭梁氏,宦官由此得势,形成“戚宦交替专权”的恶性循环。这种争斗持续百年,最终耗尽东汉国力。</p><p class="ql-block"> 以上四种力量的相互配合、制衡与相杀,本质上是封建专制制度的必然产物。根本原因在于权力来源的唯一性。所有力量的合法性都源于皇权,却缺乏制度化的权力边界。皇帝为维护绝对集权,刻意扶持一方牵制另一方:用文官集团压制军功集团,用宦官打击外戚,用外戚制衡相权。这种“以毒攻毒”的制衡策略,好像在钢丝之上的独舞,看似高明,实则将权力斗争引入博弈的死局。稍不注意,便会跌下万丈深渊。当某一方力量失去制约时,便会反噬皇权;而皇权为重新掌控局面,又会扶持新的力量,形成恶性循环。此外,皇位继承制度的缺陷导致幼主频出,为外戚与宦官专权,提供了可乘之机;缺乏独立的监督机制,使权力滥用得不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剧了乱象。</p><p class="ql-block"> 四、要杜绝这种朝堂之上的权力倾轧,历史的经验值得深思。一个完善的现代文明社会形态,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确立在制度框架内,构建好“权责法定、分权制衡”的制度体系。一是要明确权力边界,将行政权、军事权、监察权分立。军事权由职业化的军队统领,军事集团不得参政;监察权独立,直接对上一层领寻负责,监督所有权力机构。二是要固化制度约束,严禁裙带关系和亲信干政。三是要完善领导人制度,确立“联席会议”,避免单一力量独揽大权;确保领导者始终掌控全局。四是要建立权力纠错机制,打造好“多元制衡”的政治生态。</p><p class="ql-block"> 封建王朝的权力博弈,最终证明: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混乱。军功集团、丞相、外戚、宦官四方权力的相互倾轧,只不过是专制制度下权力失控的缩影。皇帝试图以个人智慧掌控四种力量,却终究逃不过“制衡一失衡一再制衡”的历史循环怪圈,沦为位居万民之上的孤家寡人。唯有通过制度化的设计,才能将“高悬之剑”化为“护权之盾”,实现权力与治世的长久统一。这一历史上的重要启示,至今仍闪耀着制度理性的光芒。</p><p class="ql-block"> 掩卷之余,若有所思。在初冬的飒飒冷风中,漫步走上贾鲁河栈桥之上,回望千年历史,犹如行走在这历史上被称为“鸿沟”的滔滔河流之上。河水东流,一去不返。历史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愈思愈明,常忆常新。它提醒我们处于有限生命中的每一个人,亦或是处于无限循环中的集体社会,都应该借鉴历史,思考未来,行走在理性和文明的河流上,惟有如此,才能够源远流长,汇入大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