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怎么管?消防检查怎么查?查什么?

金镶玉

<p class="ql-block">——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江山重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牛雪冬</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在各类安全消防检查中,企事业单位无论从管理到现场总能检查到问题,而且问题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对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标准规范、制度要求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要求,结合自己的认识、理解和实际需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因此产生的问题表现具有分散性、多样性、全面性的特点。在社会层面,部分行业和地方也开展了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行业和地方标准,这些标准本身不具有强制性,存在推广力度小、普及面窄、监管力度弱的现象,从具体标准条款来看与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同样国家的消防管理规定与标准规范也存在相互冲突之处,部分企事业单位就低不就高地选择性执行标准,这些因素是造成消防安全隐患难以消除的主要原因。</p><p class="ql-block"> 2025年7月17日国家消防救援局通报2025年上半年消防安全形势,上半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处置各类警情124.2万起,共接报火灾55.2万起,亡1084人、伤1149人,直接财产损失40.8亿元。从通报看,消防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那么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该怎么管,消防检查该怎么查?查什么?</p><p class="ql-block">一、消防安全怎么管</p><p class="ql-block"> 消防安全管理怎么管,当然是依法依规管,依法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规就是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p><p class="ql-block">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版)</p><p class="ql-block">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p><p class="ql-block">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p><p class="ql-block">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p><p class="ql-block">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p><p class="ql-block">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p><p class="ql-block">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p><p class="ql-block">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p><p class="ql-block">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p><p class="ql-block"> 同时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p><p class="ql-block">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p><p class="ql-block">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p><p class="ql-block">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p><p class="ql-block">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p><p class="ql-block">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公安部令第61号)</p><p class="ql-block">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其中第六条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p><p class="ql-block">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p><p class="ql-block">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p><p class="ql-block">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p><p class="ql-block">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p><p class="ql-block">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p><p class="ql-block">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p><p class="ql-block">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p><p class="ql-block"> 第七条规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p><p class="ql-block">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p><p class="ql-block">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p><p class="ql-block">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p><p class="ql-block">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p><p class="ql-block">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p><p class="ql-block">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p><p class="ql-block">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p><p class="ql-block">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p><p class="ql-block">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p><p class="ql-block">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指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是指如果属于本规定第十三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就必须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如果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可以不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但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应当有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p><p class="ql-block">二、消防安全怎么查</p><p class="ql-block"> 消防安全检查按实施主体可分为单位内部检查,行业内外交叉检查,上级单位督导检查,政府部门监督执法检查等;按检查的组织形式划分日常巡查,定期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夜间突击检查,交叉互查,专业机构评估等;按检查的技术方法划分人工检查,专业设备检测,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数字化智能检查等。</p><p class="ql-block">三、消防安全查什么</p><p class="ql-block"> 消防安全检查查什么?当前很多行业和地方发布了消防安全检查表,不同行业和地方检查表的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各不相同、详略程度也有差异。针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过整理后总结出十八项检查内容。满足这些检查项目要求内容,是单位符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最低要求,也是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包含的内容。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表时,要根据单位自身所处行业、地区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p><p class="ql-block"> 1、对照法律查单位职责落实。</p><p class="ql-block"> 2、对照规定查人员责任履职。</p><p class="ql-block"> 3、消防重点单位查设置或确定机构和专兼职人员。</p><p class="ql-block"> 4、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p><p class="ql-block"> 5、查消防重点部位和防护标志。</p><p class="ql-block"> 6、查动用明火作业审批手续。</p><p class="ql-block"> 7、查明火作业人员相关资质。</p><p class="ql-block"> 8、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并查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p><p class="ql-block"> 9、查消防设施状态是否正常。</p><p class="ql-block"> 10、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是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p><p class="ql-block"> 11、查专职、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并查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p><p class="ql-block"> 12、查消防重点单位防火巡查和记录。</p><p class="ql-block"> 13、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防火检查和记录、签名。</p><p class="ql-block"> 14、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p><p class="ql-block"> 15、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有报告存档。</p><p class="ql-block"> 16、查火灾隐患整改。</p><p class="ql-block"> 17、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p><p class="ql-block"> 18、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p><p class="ql-block"> 2025年是国家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关键年,也是针对前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中发现的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消除存量、抑制增量的攻坚年,因此各行业在2025年陆续制定或修订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国务院安全办发布的61个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其中包含有《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2025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 ,并要求2025年11月1日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分为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两大类,其中直接判定按场所包括建筑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儿童活动场所 、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医院的门诊楼 、病房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厂房、仓库内,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五大类;综合判定包括总平面布置,耐火等级、防火分隔与装修装饰,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电气,消防安全等六个方面,包含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十八查中,需要重点关注。</p><p class="ql-block">四、典型消防安全隐患</p><p class="ql-block"> 1、危险品生产工房室内消火栓检查维护周期为每季度,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p><p class="ql-block"> 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14.0.1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有管理、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维护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G的要求进行。</p> <p class="ql-block">表G确实规定了消火栓每季度进行外观和漏水检查,而且该标准的第14.0.7条也明确规定“每季度应对消火栓进行一次外观和漏水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消火栓应及时更换”,按标准要求执行理论上没有问题,但总觉得哪里不对。</p><p class="ql-block">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公安部令第61号)第十三条规定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十)重要的科研单位;(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第十九条规定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该单位生产产品中有危险化学品,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危险品生产工房,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符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要求,需实行严格管理。</p><p class="ql-block"> 该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这里的其他单位就是指“企业”。在规定的第四章防火检查的第二十五条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内容的第(三)款为“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火栓属于消防设施,科研生产单位属于“其他单位”的“企业”范畴,因此:危险品生产工房室内消火栓检查维护周期应为每月。</p> <p class="ql-block">  2、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加装封条,不符合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的相关规定。</p> <p class="ql-block">  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23) 第9.2条规定“应急救援物资应明确专人管理。应急救援物资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在便于取用的固定场所,摆放整齐,不应随意摆放、挪作他用”。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中存放的是应急救援物资,加装封条后无法进行“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也不“便于取用”。第9.3条规定“应急救援物资应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备战状态。物资若有损坏或影响安全使用的,应及时修理、更换或报废”,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加装封条后难以实现“及时修理、更换或报废”的要求。</p><p class="ql-block"> 3、消火栓箱门把手缺失、单手打开费力、正面堆放物品,不符合消火栓箱标准要求。</p> <p class="ql-block">  《消火栓箱》(GB/T 14561-2019)对消火栓箱箱门要求如下:</p><p class="ql-block"> 5.5.1 消火栓箱应设置门锁或箱门关紧装置。</p><p class="ql-block"> 5.5.2 设置门锁的消火栓箱,除箱门安装玻璃以及能被击碎的材料外,均应设置箱门紧急开启的手动机构,应保证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开启灵活、可靠。</p><p class="ql-block"> 5.5.3 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p><p class="ql-block"> 5.5.4 箱门开启拉力不应大于50N。</p><p class="ql-block"> 显然,消火栓箱门把手缺失属于未“设置箱门紧急开启的手动机构”,单手打开费劲属于箱门不能“开启灵活、可靠”和不满足“箱门开启拉力不应大于50N(约5.1KG)”的要求,正面堆放的物品使得箱门的开启角度小于160°,都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p><p class="ql-block"> 二零二五年十月</p> <p class="ql-block">原创声明:图片来自网络,以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位目的,欢迎大家转载、评论和提出意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