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近期,有位网友请我加他为微信好友,自我介绍是:我是“心理学爱好者群”的创始人。</p> <p class="ql-block">我再次发现:“创始人”已泛滥到建微信群领域了!不知什么时候,“创始人”在各行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尤其是在心理学界。</p> <p class="ql-block">建一个微信群,应该是一件很简单很平常的事,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建多个群,可他们为什么要自称自己是“创始人”而不自称是“建立人”、“建立者”、“创办人”、“创办者”呢?</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原来,根据长期的语言习惯和语言内涵,“创始人”通常都有褒义,含有“了不起”“不寻常”等意思。</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过去有个网友来买我的书,也自称是什么心理学流派的创始人。我问他这个流派的主要人物有哪些?这个流派的代表作(专著或系列论文)有哪些?核心主张是什么?曾产生过什么样的影响?有哪些组织或专家等肯定过?……</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实际结果是:只有他一个人;没有正式出版的专著也没有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只有自己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几篇随笔式的文章;没有什么影响;更没有任何组织和专家予以肯定。也就是说,某某心理学实际并未形成,更没成什么流派,所以根本不存在有什么“流派创始人”。</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他有点像那些具有夸大妄想的精神病人,只是把自己的愿望、想象当作已成事实罢了。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他没有从事心理学方面的工作,过去也没学过心理学,现也只是一个业余的心理学爱好者。</p> <p class="ql-block">对此,我有些吃惊:他凭什么能称自己是某某心理学流派的创始人?曾经高大上的一般不会轻易用的“创始人”一词,到今天怎么泛滥、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这种普遍存在的“小冒大”、“微冒巨”现象,反映了当今怎样的社会心态?对此,你怎么看?</p> <p class="ql-block">说明:文中插图由AI创作。</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朱美云简介:</b></p><p class="ql-block">点通心理学创立者,把诗写在五洲者,《心络学》、《点通心理治疗学》、《朱氏点通疗法》、《朱氏诗文疗法》等专著作者。重庆朱美云心理咨询所所长,原国际中华应用心理学研究会点通疗法分会会长、重庆大学研究生心理咨询中心客座专家、重庆文理学院兼职教授。</p><p class="ql-block">手机和微信号:1370833353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