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备案

高老师

<p class="ql-block">政府备案民间组织通常指的是社区社会组织等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申请纳入备案管理。以南昌市为例,政府备案民间组织一般有以下相关内容:</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定义:指由召集人以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为活动区域、不以营利为目的、尚不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登记条件,申请纳入备案管理的社会组织。</p><p class="ql-block">- 备案机关: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是本辖区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的制度建设、信息更新和数据汇总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居(村)委会协助做好备案工作的信息核实和日常指导。</p><p class="ql-block">- 基本条件</p><p class="ql-block">- 有规范的名称。</p><p class="ql-block">- 有相对稳定、具体明确的活动内容,开展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文体娱乐或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p><p class="ql-block">- 有10人或以上相对固定的成员,以专业知识、技术、技能提供专业服务的,一般不少于5人。</p><p class="ql-block">- 有1名或以上相对固定的召集人。</p><p class="ql-block">- 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p><p class="ql-block">- 备案程序</p><p class="ql-block">- 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发起单位或举办者应填写《南昌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表》、会员(组成人员)名册、场所使用权证明、章程等报村(居)委员会初审。</p><p class="ql-block">- 村(居)委员会初审同意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审批。</p><p class="ql-block">-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备案并由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颁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