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农业经济与水利(1)</p> <p class="ql-block"> 四、农业经济与水利 我县地处北亚热带东部季风区中心,热量丰富,气温适中,雨水充足,雨、热、光同期,加上湖沼、洲滩众多,淤积的土质肥沃,这些都为水稻生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据我国著名古代农业科技专家卫斯考证,早在人类活动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长江中游一带就已“广泛分布着野生稻”。县域的先民们经过无数代、无数次探索、试验,至迟在6000年前就开始了水稻的栽培、过上了农耕生活。水稻是人类特别是我们中国人不可或缺的主要粮食作物,它的成功栽培,是对人类伟大的贡献。</p><p class="ql-block"> 夏、商时期,我县地域农业生产已进入灌溉农业阶段,劳动人民在云梦古泽挖掘沟渠,使多处荒泽、洲滩变成农田,使多处河道变成灌溉渠。先民们依靠极其简陋的石器、木器、陶器和青铜器等生产工具,筚路篮缕,以启荒滩,使农业生产技术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生产了不少能够供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西周时,县域的农业经济有了较大进步。那时由奴隶集体耕种的井田制已修整成“亩”,便利田间灌溉,还懂得了施肥除草技术。这时农作物品种也有增加,有了“百谷”的称谓。我县除了水稻之外,还有菽(豆)、粱、稔(糯稻)、黍、稷等,后世的农作物基本上都有了。此外,瓜果、蔬菜都已普遍种植。</p><p class="ql-block"> 春秋战国时期,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表现是:石木农具的改进、水利工程的兴修、耕地面积的扩大、农作物的种类增多和农作物产量的提高。见于考古发掘的文物,农业生产工具主要是石木农具,制作技术有了缓慢的进步,《史记·河渠书》记载了楚地(当然也包括监利)先民修建的云梦通渠。县域属秦后,县内的土地也按秦制实行“行田”,即将土地分成小块,每家农户可受田百亩。除百亩之田外,还有小块之地作住宅、种瓜果之用。小农对田地虽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但耕作是由五口之家的小农所能独力完成,政府每年按其产量征收十一之税。由于耕者可以多收多得,农民对种田有较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能为社会提供较多的剩余产品,从而加强了农业和手工业、劳心者和劳力者之间的分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社会在县内基本形成。</p><p class="ql-block"> 西汉初期,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使县内百业凋敝、残破的社会经济慢慢得到恢复。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尽管国家统一的时间短,分裂、争战的时间长,但在历代广大民众的辛勤耕耘下,农业经济在艰难中仍有一定的发展。这期间我县农业上的进步表现为:主要的粮食作物如稻、粟、麦、豆、黍等已广泛种植,产量也有很大的提高;虽说“火耕水耨”仍是普遍的耕作方法,但铁制农具和牛耕己较普遍用于农业生产;我县劳动人民除了栽培粘稻外,还培养出了新的糯稻品种——泅水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麦、粟等旱田作物的种植技术也有一定的提高,已懂得取菊花研成粉末用来防治小麦虫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