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b>乡村纪事之一:</b></h5><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ed2308">民办教师:岁月深处的烛光</font></b></h1>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国农村的教育事业非常落后,农村的孩子们,尤其是那些山区的农村孩子们,上学非常困难。为了解决少年儿童的教育问题,在一九六三年前后,也就是社教(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期,国家要求在一些偏远山区及贫困农村,各地试行开办了一些半耕半读的小学:学校实行村办公助或社办公助,即:由村集体或地方人民公社提供场地及设施,国家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学生半天在校学习,半天回家帮助家庭做事。这样的学校也叫做耕读学校;同时还招用了一些农村有一定文化知识的青年作为教师,这些教师和学生一样,半天上课,半天务农,待遇方面由生产队按照劳动力出工记工分,国家给予一定工资补贴,但不多,一般每月三元左右不等。这样的教师叫做耕读教师。<br> 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文化大革命的开展,耕读学校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于是,所有的耕读学校全部转为了全日制学校,学校的教师相应也成了全日制教师,但原来的体制及性质不变,他们就是后来的民办教师。<br> 那个年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低下,学校的教学条件相应十分简陋,学校选址方式不一,有的选在家庙,有的选在当地闲置的寺院,还有的就是无人居住的破旧院落等。大部分学校的房舍都是破破烂烂的,老式的教室门窗残破不全,光线昏暗,使用的黑板有一些看着还不错,一般都是用实木板制成后,再用黑色的调和漆漆过的。由于调和漆光滑明亮,所以,用粉笔在上面写字时,偶尔会断断续续的不太完整,而且反光,坐的位置不合适,就很难看清楚字形。学生使用的课桌五花八样,好一些的就是用长木板做成的条桌,有不少是用土坯砌两个墩子,把长木板往上面一放就行了,还有的条件更简陋,垒两个土墩子,在上面放几根房椽,房椽上面用厚厚的泥巴抹平就算了,这样的“课桌”不能直接趴在上面学习,因为会弄一身土,所以,使用时必须在上面铺一层纸板什么的。而学生坐的凳子呢,都是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高矮样式都不一样。后来有一句顺口溜这样说:“黑屋子、泥台子、烂桌子、破凳子,坐着一群泥孩子。” 这就是当时乡村学校,特别是偏远山区学校的真实模样。<br> 而民办教师们呢,也非常辛苦,大都是包班上课。虽说学历不算高,可却都是“全能”,从低年级到高年级,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等所有学科,啥都能教。因为办学条件差,相当部分教学点只有一个老师,所以,基本都采用复式教学:就是把两个或者几个年级的学生放在同一个教室里,一个老师用不同的教材,在一节课里给不同年级的学生上课。老师先给一个年级讲课,让其他年级的学生做作业或者自习,讲完一个年级后,再对另一个年级的学生讲课,就这样轮流着来,这样的班级叫“复式班”,这样的教学方式叫做“复式教学”。<br> 民办教师们“忙”是无疑的,但他们的生活,也是非常辛苦的。因为他们虽然在教室是教师,但回到家里就是劳动力,和农民一样,挣的是生产队给的工分;他们虽然也有一些津贴(工资),但实在是太少了。不过,虽然如此,相较于那些终日辛勤劳作、收入微薄的农民,民办教师们的生活显然要宽裕一些。他们不仅有了更多的经济自主权,还在精神上获得了一定的满足。所以,只要有点文化知识的农村人,都还是非常羡慕他们。但总的说来,民办教师的待遇太少,这让他们经常为家庭的经济开支捉襟见肘,让他们在社会上抬不起头,老是被人看不起。<br> 在一些规模大一点的学校,公民办教师混编在一块儿,干一样的活儿,可实际收入却相差不少,这让民办教师心里既委屈又受伤。发工资的时候,公办教师每月几十元不等,而民办教师呢,一个月的工资就只有公办教师的几分之一,即使是加上当时生产队的收入,与公办教师的收入相比,也有不少差别。每逢领工资时,有些民办教师为了不使自己难堪,等公办教师都领完工资了,才去领自己的。不过,这种情况在1985年前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国家出台了不少有关改善民办教师待遇的一系列文件、政策,他们的待遇开始得到了逐渐的改变。比如:从1981年起,开始有计划的招收民办教师到普通师范学校或教师进修学校学习,分步提高民办教师的业务素质,为以后的转正做准备。<br> 在生活的重压下,有些民办教师实在没办法,只能狠下心来,在从事多年后,无奈地离开自己付出了无数心血的教育岗位。心里头舍不得学生,也放不下教育事业,可没办法啊,只能放弃工作,转身去另找出路,因为他们也需要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br> 1992年8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1994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1999年至2000年,全国有25万民办教师直接转为公办教师,民办教师终于退出讲台。<br> 据《教育大辞典》注释:民办教师是指“中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为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除极少数在农村初中任教外,绝大部分分散在农村小学。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学校或当地基层组织提名,行政主管部门选择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包括文化考查批准,发给任用证书)。生活待遇上,除享受所在地同等劳动力工分报酬(1979年后除享受‘责任田’外,另由国家按月发给一定的现金补贴)”。就这样,他们放下锄头,拿起粉笔,手握教鞭,登上三尺讲台,开启了漫长的教书育人之路。<br> 民办教师这一诞生于中国特定历史时期的群体,实际上从刚解放起就已经开始填补农村师资缺口,到1977年曾达到491万人的顶峰,占全国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6%。他们曾是中小学教师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更是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中流砥柱。悠悠数十载,他们扎根基层,在偏远的乡村学校,埋头躬行,在漫长岁月里,执着守望,倾心尽力诠释育人担当,为乡村教育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br> 如今,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代化的教学楼拔地而起,先进的教学设备一应俱全,专业的教师队伍日益壮大。那些偏僻的自然村不少被整体搬迁,村庄成为荒山。而当年的民办教师有的回家当农民,有的经商当老板,有的转正成为了正式教师继续任教直至退休,他们已经步入老年,有的已去世,民办教师的名词将很快成为过去。<br> 回首过去,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民办教师用单薄之力挑起了农村基础教育的重任,撑起了中国乡村教育的半壁江山。他们在荆棘中拓路,在困境中坚守。毫无疑问,“民办教师”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称谓,而是一个特殊时代熠熠生辉的教育符号,今天我们在享受现代教育成果的同时,绝不要忘记他们的艰苦付出。他们是教育史上的英雄,是用爱和奉献书写传奇的人。<br><h5 style="text-align: right;"> <b> (写于2025年11月)</b></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