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中秋节前后,本是玉米成熟待收的时节,今年却被二十余日的连阴雨天困住田间。农人望着饱满却难掰收的玉米棒愁眉不展,那金黄的玉米,是一季汗水凝结的希望,也是屋檐下即将堆起的收成。往年此时,总有亲友送来新磨的玉米糁,深知我对这份味道的偏爱;今年看着田间积水,期待中难免添了几分忧心。好在妻子记挂着我的念叨,从超市购来新玉米糁,今日熬出一大碗稠粥,金黄碎粒在碗中泛着油光,我三下五除二便下肚,暖意从胃里缓缓漫开,便坐在书房品茶,回味着这顿饭的余香。玉米糁,咱陕西人常称其为“玉米珍”,曾是粗粮时代的生存主食。将玉米粒晾晒后粉碎,制成不规则的金黄碎粒备用,在熬粥时需加一点碱面,用大锅慢火熬成粥食用。玉米糁有大小之分,夏季用大一点的熬成稀粥待凉后食用可解暑,冬季用小一点的熬成粘稠状要趁热食用可抵寒;根据各人的喜好,有些人家在做饭时会在锅中放入少许红豆或是红薯,叫红豆玉米粥或红薯玉米粥,色味俱佳;食用時要有缠口蔬菜,如夏季炒西葫芦、炒笋瓜、炒土豆丝等;冬季则多用自制酸菜、咸菜、生熟萝卜或刀豆炒辣子等,酸咸辣香与粗粮的扎实口感交织,构成了几代人的餐桌记忆。从营养来看,玉米糁富含膳食纤维、卵磷脂与亚油酸,现代研究表明它能辅助降血压血脂、延缓衰老,但胃病患者需谨慎食用——这碗粗粮,既藏着自然的馈赠,也带着岁月的提醒。追溯历史,玉米在16世纪明朝中期传入中国,凭借耐旱、高产的特性成为“救命粮”,在粮食匮乏的年代撑起无数家庭的炊烟,更对政权稳定与饮食文化演变留下深刻印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玉米粥是我家餐桌的“常客”。那时农村一天吃两顿饭,上午九点、下午三四点,体力劳动者虽嫌它“不耐饥”,但因公购粮任务重,从生产队分到的小麦有限——成人每年约180斤小麦,玉米却有300斤左右,儿童按年龄比例分配。缺油少肉的年月里,几乎没有什么副食,连吃的蔬菜也只有靠生产队不定期少量分一点,水果更是家里待客才见的稀罕物,全靠粮食填肚。高强度劳动下,肚子总饿得快,村里少见胖子,“肌瘦”是常态,不少人还落下胃病。但生活的智慧总在困境中生长,妇人们变着法把杂粮做得可口:玉米糁熬粥、玉米面粉蒸甜糕、打搅团……这些曾是“无奈之选”的食物,却是我们关中人的主食,那时不少地方甚至未必能吃上这东西。如今的玉米糁,早已从“糊口主食”变成偶尔上桌的“稀罕品”。子女们或许吃不惯这份粗糙,可对我来说,清晨一碗玉米糁饭已是刻进习惯的“生理性条件反射”——它不只是食物,更是岁月的刻度,丈量着从匮乏到富足的距离。写了这几句“鱿鱼海参三顿厌,养人还是家常饭。自食待客两相宜,最喜乡村漫炊烟”,道尽了家常饭菜的日常,却是最珍贵的。端起碗时,我总会想起柴火灶前熬粥的清晨,想起生产队分粮时的斤斤计较,想起那时肌瘦的汉子们硬撑着腰杆下地干活的情景。生活一路向前,可有些味道不能丢,我总觉得那是文明基因里的密码,是传承中不能断裂的链条。就像这玉米糁,金黄碎粒里沉淀着农耕文明的坚韧,也藏着一个民族在饥饿与富足间的生存哲学:记住食物的来之不易,记住岁月里的每一粒米、每一颗粮,我们才不会在前行时迷失方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