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笔记 叙往事(一)

参战老兵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作者:唐兴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国有制企业改革全面、深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急速提升到72%。原来属于公有的资产都逐步逐步地变为非公有(私有)啦,就连国家机关单位坚持了几十年的公有住房都出售给个人。这是我们国家,我们这一代人经历的让人刻骨铭心的历史变革。</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一小段"公房出售"的工作笔记,勾起一段清晰而心情难以平静地回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三十多年前,一直靠公家分房住的人们遭遇突如其来的要买公房为私房的事儿,大部分人都感到不适应。有的人思想情绪还不小,说:公房住着好好的要卖给个人,哪有那么多钱买房呀!总的表现是积极性不高。</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我们单位从上世纪五十年代成立时的七八名职工,经过40余年的发展,职工人数增加到20多人,县级机关单位一直是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有住房制度,上级分配来单位一人,单位领导总得想方设法为新增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几十年如此,大家也习惯了,哪怕是房子旧点、小点,住着挤点都没有意见。</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公房出售是改革开放中一件大事,是国家行为,政府行为,是变公有住房为私人住房的改革行为。当时上级出台的政策是:</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一,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家属是城镇户口的可以以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规定面积的公有住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二,根据正式职工的年龄、职务、级别不同可以享受基础价格的相应面积的购房优惠。职工本人是正式编制、家属系城镇户口可以购买规定面积内的一处住房,不得多处购房。一次性付款可以享受30 %优惠(家属非城镇户口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三,购房时可以采取"存三贷七"的贷款方式付款。</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以上办法是当年我们四川当地"公房出售"的一些具体办法,可能与其他地方不尽相同。</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摘录这样一小段笔记,可以让人们回忆当年的情况,联想现实,总结经验,为未来国家发展献计献策。</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住房公有有公有的好处,人们居者有其屋,人人享有平等权利,心里踏实,没有当下人的房贷压力;住房公有也有它的局限,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住房条件很难得到较大改善。但住房私有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与住房私有的矛盾,法律风险必然存在;普通人与部分富人之间的生活差距拉大,一些社会矛盾必然产生;实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共同富裕目标的难度必然增加。一则工作笔记,仅仅是记录某一历史时期所做的工作事项,呈现某一历史阶段的客观现实,笔记是记录真实生活真相的资料,它可以作为总结工作、提升工作、促进发展的客观依据,并不是讨论、论证某一事件对与错的唯一评价标准和工具。</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