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土地确权与成员身份界定成为焦点议题。霸城山村委会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在维护集体权益的同时,积极回应村民合理诉求。然而,程某某(化名)因离婚后户籍滞留及土地确权问题多次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至干扰村委会正常办公秩序。特此就事件经过予以说明,以澄清事实真相。</p> <p class="ql-block"> 一、事件背景</p><p class="ql-block"> 程某某,女,1954年2月出生(身份证号:421125************),于2017年12月4日与我村村民李某某(身份证号:422121************)登记结婚。此次婚姻系双方再婚,婚后程某某依据夫妻投靠政策将户籍迁入我村。2020年8月3日,双方因感情破裂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但程某某户籍至今仍滞留我村未予迁出。 </p><p class="ql-block"> 今年以来,程某某因离婚纠纷产生不满情绪,多次前往霸城山村委会提出不合理诉求。她坚称自己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要求村委会单独为其办理土地确权颁证手续。并且多次扬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甚至威胁若诉求得不到满足,将采取持续上访等极端手段。其行为已严重干扰了村委会正常工作秩序……</p> <p class="ql-block"> 二、村委会的处理措施</p><p class="ql-block"> 1、耐心解释政策,引导依法维权</p><p class="ql-block"> 村委会干部多次向程某某详细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户籍迁入系基于婚姻关系,离婚后应依法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同时,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但程某某拒不采纳合理建议。 </p><p class="ql-block"> 2、坚决维护正常办公秩序</p><p class="ql-block"> 程某某在诉求未获满足的情况下,采取不当手段干扰村委会工作,包括使用诋毁性语言攻击村干部、故意制造事端以获取所谓的录音等证据。此类行为已严重影响村委会正常工作秩序。此外,其多次前往陶店乡及黄州区信访部门缠访,迫使相关部门联系村委会将其接回。</p> <p class="ql-block"> 三、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依据</p><p class="ql-block"> 1、户籍登记情况</p><p class="ql-block"> 程某某在我村户籍系统中始终以“家庭成员”身份登记,原户主为李某某,从未单独成立家庭户。根据《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需结合户籍、土地承包关系及履行村民义务等情况综合判定。 </p><p class="ql-block"> 2、土地确权政策执行情况</p><p class="ql-block"> 我村于2015年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以2005年确权结果为依据”的政策。经核查历史档案,程某某与李某某于2017年12月才登记结婚,因此在2015年土地确权人口调查中,其未被纳入统计范围。这一事实充分证明,程某某与本次土地确权工作无任何法律关系。</p> <p class="ql-block"> 四、村委会的立场与呼吁</p><p class="ql-block"> 霸城山村委会始终秉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村民诉求。对于程某某的过激行为,村委会保留依法追究其扰乱公共秩序责任的权利。同时,我们呼吁广大村民: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尊重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村集体和谐稳定;支持村委会工作,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权益不受侵害。</p><p class="ql-block">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每一位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法依规推进。霸城山村委会将继续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合法的原则,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同时坚决抵制任何不合理诉求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我们相信,在全体村民的理解与支持下,村集体事务必将得到更加规范、高效的管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