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遇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签字、不掏钱、没保险,怎么办?</p><p class="ql-block">开车上路,最怕遇到全责方 “三不” 耍赖 —— 不签责任认定书、拒绝垫付维修费、甚至连交强险都没买,三条索赔路全堵死,不少车主只能对着受损车辆和单据束手无策。此时交警一句 “找自家保险公司走代位追偿”,看似像 “甩锅”,实则是法律为车主铺设的维权 “暗道”,每一步都有明确法条撑腰。</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早已白纸黑字界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简单说,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你就能走这条路:一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全责,二是你投保了车损险(2020 年车险综合改革后,车损险已包含代位追偿权益)。这不是 “人情”,而是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p><p class="ql-block">面对 “对方不签字” 的僵局,不少车主会担心索赔受阻,其实完全没必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认定书依法生效。” 全责方不签字,本质是放弃了复核权利,并不会影响认定书的法律效力,更不会阻碍你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哪怕对方拒绝签收文书,交警部门也可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送达,送达即生效。</p><p class="ql-block">更让车主犯怵的是保险公司的 “劝退”—— 有些保险公司会以 “对方难搞”“追偿成功率低” 为由,反复劝你 “算了”。但要明确:只要你坚持行使权利,保险公司无权拒绝。《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换句话说,保险公司的追偿难度是其自身经营风险,与你无关。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赔付,你可直接拨打 12378 银保监会金融消费投诉热线,或通过银保监会官网提交投诉,监管部门会依法督促其履行义务。</p><p class="ql-block">还有人担心 “对方没保险、法院执行难”,怕最后还是拿不到钱。但请记住:这是保险公司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一旦你通过代位追偿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向全责方追偿的权利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 —— 后续无论是发律师函、起诉,还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都由保险公司负责跟进,你无需再耗费时间精力。哪怕全责方确实经济困难,也不是其 “免赔” 的理由,法律不会因侵权人的经济状况,剥夺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p><p class="ql-block">具体操作其实很简单,只需四步:第一步,整理核心材料,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正规发票、行驶证(需与被保险人信息一致)、车辆保险单;第二步,向自家保险公司提交 “代位追偿申请书”(可在保险公司 APP、官网或线下网点获取模板);第三步,配合保险公司核实事故细节,如提供事故现场照片、维修明细等;第四步,待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并赔付到账后,签署《权益转让书》,将向全责方追偿的权利正式转让给保险公司。</p><p class="ql-block">千万别被 “对方穷、赔不起” 的说法吓退,也别把代位追偿当成 “无奈的退路”。这是《保险法》赋予你的法定权利,是你在权益受损时的 “硬气筹码”。面对全责方耍赖,与其纠结焦虑,不如主动拿起法律武器 —— 毕竟,你的合法权益,从来都不该靠 “对方自觉” 来保障。</p><p class="ql-block">如果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请分享给您的朋友,可能帮他们少走弯路!</p><p class="ql-block">请关注我,持续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内容!</p><p class="ql-block"></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