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日刷到海南琼中一起土地纠纷冲突的短视频:当地村民与企业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涉事土地上的槟榔树是村集体重要财产与村民收入来源,最后双方未通过协商或法定途径解决分歧,村民们率先过激砍伐争议土地上的槟榔树,企业方亦未理性回应,最终引发群体性肢体冲突与对峙。看到这一幕,让我对法治建设有了更深的思索——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多年,为何类似的冲突仍时有发生?或许,答案藏在“情理法”的文化底色与现代法治的碰撞里,更藏在公民法治意识从“理性回归”到“法治公民”的进阶路径中,可谓任重道远!</p><p class="ql-block"> 以下从理性回归—法意觉醒—守法公民—法治公民,来阐述法治的四个阶段</p><p class="ql-block">一、法治建设的底层逻辑:从“被动守法”到“主动护法”</p><p class="ql-block"> 在传统“情理法”的文化惯性中,很多人对法律的认知停留在“约束”而非“保护”。就像海南那起纠纷,若双方能先以理性审视土地权属的法律依据,而非用冲突的方式表达诉求,结局或许会不同。这恰恰说明,法治建设的第一步是理性回归——让人们在矛盾面前,先放下情绪,用客观、理性的思维去判断是非,而非被“情理”裹挟。</p><p class="ql-block"> 当理性成为思考的基石,法意觉醒便随之而来。这不是简单的“知法”,而是理解“法律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工具”。</p><p class="ql-block"> 比如交通信号灯,若只将其视为“约束”,便会出现群体闯红灯的乱象。但当意识到它是为了所有人的出行安全,那么“法意”才会真正觉醒。这种觉醒,是从“被动接受法律”到“主动认同法律价值”的关键一跃。</p><p class="ql-block">二、法治公民的进阶:从“合法”到“共建”</p><p class="ql-block"> 法意觉醒后,便会成长为合法公民——主动遵守规则,明白“守法是对自身和他人权益的双重保护”。但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培育法治公民:他们不仅自己遵法,更会监督他人守法,甚至能为法治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p><p class="ql-block"> 以交通治理为例,法治公民不会只抱怨“闯红灯太多”,而是会思考“信号灯设置是否合理”“普法宣传是否到位”,并通过合法渠道提出建议。这种从“遵守者”到“共建者”的转变,正是法治社会成熟的标志。</p> <p class="ql-block">三、普法工作任重道远</p><p class="ql-block"> 我们的文化传统重视“情理”,但现代法治需要“法理”。海南的纠纷也好,日常的法治困惑也罢,都在提醒我们:普法不是简单的“法条宣讲”,而是要在文化土壤中培育“理性思维”和“法意认同”。</p><p class="ql-block"> 而这其中,教育的作用至关重要,其影响已深植社会肌理,关于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深层关联,大家可以参考我其他美篇的文章,在此就不多做解释。</p><p class="ql-block"> 从“理性回归”到“法治公民”,这是一条需要耐心的进阶之路。它要求我们在面对矛盾时多一份理性,在看待法律时多一份认同,在参与社会治理时多一份主动。唯有如此,“依法治国”才能真正从理念落地为每个公民的行动自觉,那些因“法盲”或“法意未醒”引发的冲突,才会越来越少。</p><p class="ql-block"> 法治建设,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它更多是每个公民的自我修行,也是社会在传统与现代间的艰难跋涉。但只要方向清晰、脚步坚定,这条进阶之路,终会通向一个更理性、更公正的法治中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