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崇安县土地改革委员会赠的纪念章】</p><p class="ql-block">【土改】对当时来讲是全国普遍在推进的工作,可面临的困难都十分的严俊,特别是渡江战役后,我军的推进速度非常的快,每解放一座县城,意味着需要有一批的领导班子留下,进行群众的生产、生活、治安、剿匪等的工作治理,而国民党的残余势力,可不甘寂寞,他们组织各种暗杀、爆破、散传单等,在百姓心中传递各种负能量,以此来破坏共产党的领导,为对付他们的伎俩,我工作队在苏维埃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已经积累下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土地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他是改善民生问题,只有土地工作落实了,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崇安县是当时福建省最先解放的一座县城,也是全省最早推行土地改革的县城,因此此枚纪念章的颁发,纪念意义显得尤为重要,也是一枚十分难得的珍品,目前为我馆收藏。</p><p class="ql-block">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我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领导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前,占全国面积约三分之一的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据此,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在新解放区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党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分批实行土改的准备工作。党中央明确规定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于地主分子,同样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为新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