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言“碎”语(三)

郭仁旺

<h3> 胡塞尔发现了“意向性”后,知道了“意向性”本身的“意向相关项(显现者)-意向行为(显现方式)”的奥妙,胡塞尔的追求是说清楚“意向性”活动本身的“意向相关项”这一极的意义(“焦点”内涵),通过还原“意向行为”,意欲“精微分析”(描述)出意向相关项的绝对明见性(可以理解为海德格尔“形式显示”方法里所说的“内涵意义”),弄清楚给予的“焦点”是“什么”——“给予焦点”的集聚。这就让学界研究者觉得胡塞尔提倡“回到实事本身”但又退缩到传统本质主义中了之类的,也就是追求明晰性或确定性。<br> 而海德格尔则相反,海德格尔觉得硬要弄清“内涵意义”的话,会使“存在”涌现本身沉沦为“存在者”,而“意向性”活动本身是悬而不定的。于是,就以“实行意义”(“意向行为”的实行,即“如何”的“如何”)来投入“关联意义”(姿态关联或意向行为,即“如何”),让“内涵意义”(“意向相关项”或“东西”,即“什么”)在“关联意义”的“实行”中动态发生(敞开而涌现)。整个开环的、悬而未决的过程,就是“去存在”,或者聆听“存在”——“让……发生”的开敞。既锚定“焦点”,又让“焦点”在活泼的“境域”中动态发生。通俗点说,可能海德格尔所关注的是“意向性”活动中的“意向行为”这一极。<br> 当然,可能海德格尔的这种“道路”,让胡塞尔“难以忍受”,所以就有了“弗莱堡的相遇与背离”。</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