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处于“道”者,会以“技”来呈现,但“技”非“道”。好比,“存在”会沉沦为“存在者”(“存在”召唤“存在者”敞开“存在”),但“存在者”不是“存在”本身,不能把“存在者”当作“存在”。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把“存在者”当成“存在”本身,会造成“对存在的遗忘”。<br> 形象地比喻,“以手指月”——虽知道“月”在何处者,会以“手”指向“月”,但“手”不是“月”本身;“月”本身虽然不是“手”或任何“可指代者”,但“月”之“光”会指引(吸引)“手”或“任何可指代者”的目光而通向它。如此,给我们的启示是一种“目光”的“转向”,即不要仅仅关注“手”而把“手”当作“月”,而应当转变“目光”去关注这被“月之光”所吸引时的“手”指向“月”时的“此在”(“这个”)姿态(“姿态关联”或“关联意义”)。<br> 最后,我们可以说,“以手指月”既是“去蔽”的,也是“遮蔽”的——“手”使“目光”看向“月”之所在,是对“月”的“去蔽”;同时,“手”易使“目光”仅关注“手”而忽视“月”之所在,是对“月”的“遮蔽”。</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