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1993年4月份,我所在交警队升级为交警大队。大队下设四个小队,城区为一小队,张夏为二小队,归德为三小队,平安为四小队,事故股,车管股,宣传股。我分配到四小队负责内勤和事故处理。邢兆东为小队长,王建生为副队长,宋存芳,孙文柱和我及四个自行车管理员两孙两赵。刚开始是租赁一个村几间沿街房,房屋陈旧,没水还经常停电,住了半年就搬到县粮局汽修厂院内,给了四间房子。说实话,我不会处理交通事故,也没有事故处理标准。装备就是一个相机,一个皮尺,一个画现场图的夹子。听老同志讲,你就是一个大泥板,把墙磨平了就行。 我接的第一个交通事故是一辆运麦秆马车与河北的一辆大型货车相撞,造成马受伤后死亡,马车报废的交通事故。当时是没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我也没有经验的,让双方坐下来协商,协商几次也没有达成一致。我请教老同志,让我去集市卖马区问问马多少钱,一架马车多少钱。又把双方约来把我了解的情况和大约费用给双方协商,最后达成协议。</p><p class="ql-block"> 摩托车挂牌业务也随着下放到小队,这项工作也有我兼任。不到三十岁的我虽年轻但繁杂的工作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没有帮手,再忙也是我一个人。有交通事故也要出现场勘查,来挂牌群众也要办理。没有电脑,一切都是手工完成,填表,拓车架号,行车证也是手工填写。真是锻炼人。早晚还要到出勤务,治理路面交通秩序。</p><p class="ql-block"> 自行车那个年代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公安局有非机动车管理所,随着交警小队的 成立,把这个业务下放到基层。我们小队管辖的两个乡镇,一个县城所有单位,业务比较多,给我们配备了四名 车管员。每辆自行车必须砸上钢印,挂上牌,而且还发一个类似行车证的红本。车管员每天都要进单位、村庄为群众办理挂牌业务,每周还要设卡检查没有挂牌车辆。</p><p class="ql-block"> 当年7月份,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我去市支队培训十天,经过学习有了很大进步,也有了处理标准和办法。工作有了航灯,干劲十足,领导还颁发了事故处理资格证章。</p><p class="ql-block"> 当年也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我们都授予警衔,我被授予二级警司,结束了红领章时代。(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