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济南市环境研究院

2023年1月28日,刘强书记在2023年“项目突破年”工作动员大会上强调要在改革开放领域求突破,提出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院大气与气候变化研究所承接了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自2023年3月项目开展以来,项目组与总量处相关负责同志密切沟通,开展线上线下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8个市直部门、15个区县政府、市律师协会、53家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以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产权集团有关专家意见,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023年11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先后印发《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23〕13号)等“1+4”政策文件。项目组完成了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的核定,为排污权储备和出让提供数据支撑,完善排污权交易程序,开展排污权交易政策宣传和交易指导等技术支撑工作,推动排污权交易顺利进行,总结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经验,形成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政策研究报告,为下一步扩大交易范围提供理论支撑。 项目组结合国家更新的“两高”目录及省级排污权试点文件范围,对约100排污单位开展排污权核定,并制定《济南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流程手册》(试行)《排污权指标核定报告》模版。自年文件印发起至2025年9月期间组织十次排污权核定培训,分别至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商河县、平阴县等地进行初始排污权核定宣传指导。截至2025年9月,共公示85家相关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 协助市局制定《排污权进场交易资料》《排污权交易流程手册》《可交易排污权指标核定报告》模版,明确排污权交易工作流程,协助企业在排污权交易平台上完成交易。对首笔排污权交易单位“靠前服务、全程指导”,指导排污单位新增排污权核算,协助企业在排污权交易平台上进行申购,组织济南市排污单位进行排污权交易,并核发排污权证,排污权交易签约被多家市级媒体宣传。《暂行办法》印发以来,共完成两笔交易,交易颗粒物22.26吨、氮氧化物97.2吨,总金额为69.288万元。 10月28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在龙奥大厦组织召开了“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验收会”,成立了验收小组,市局总量处相关负责同志和项目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项目组对项目成果进行了详细汇报,验收小组听取了项目的整体汇报,审阅了成果资料,经质询与讨论,一致认为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规范、齐全,目标明确,技术合理,主要成果满足合同质量要求,能够有效支撑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总结经验成果,继续完善技术体系,为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br>(撰稿人:朱颖;校稿人:董希良;审核人:张利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