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美食作家吴霈之(回关)

<p class="ql-block">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为清代官修的纪传体断代史。详细记载了从明洪武元年(1368)到崇祯十七年(1644)共277年的历史。</p><p class="ql-block"> 《明史》共计336卷,其中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目录4卷。</p><p class="ql-block"> 《明史》从顺治二年(1645年)开始纂修,历经准备、奠基、中断、成稿四个阶段,最终由张廷玉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主持定稿,乾隆四年(1739年)刊行,前后历时95年,是中国历史上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官修史书。</p><p class="ql-block"> 《明史》先后由徐元文、徐乾学、王鸿绪主持修撰,万斯同协助审定,前后190余人参与编写。其中,万斯同不署名、不领俸禄,在明史馆工作十九年,对史稿编纂出力最多;王鸿绪将已修成的列传史稿带回家乡修订,形成《明史列传稿》《明史稿》;张廷玉在雍正年间任总裁,主持最终的定稿工作。</p><p class="ql-block"> 《明史》的优点在于材料翔实,前后修订三次,体例严谨,文字简洁,新设了《七卿表》《阉党》《流贼》《土司》等前史没有的表、传,体现了明朝政治特点。梁启超认为《明史》是唐朝以后官修史书中体例、内容最完善的一部。</p><p class="ql-block"> 《明史》的不足在描述建州女真和南明历史方面有所不足,对清朝统治者多有回护,存在记事简略、立传人物不完备等问题,且受清朝思想控制和文化专制影响,对明清关系等史实有隐讳、歪曲之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