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债务、法律上不用偿还

中国收购华北化债中心-李拴虎

<p class="ql-block">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债务法律上不用偿还: 1.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普通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该期间,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可拒绝偿还债务。2.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无需承担。3. 被欺诈、胁迫等情况下所负的债务:如果能够证明债务的成立是基于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债务人可以主张该债务无效或请求撤销该债务。4. 非法债务:如因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所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5. 虚假债务:双方恶意串通,虚构的债务,不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无需偿还。6. 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的债务:例如缺乏借贷合意、借贷金额约定不明等情况导致债务关系无法成立的,债务人无需偿还。7. 已清偿的债务: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债务,债权人再主张该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以已清偿为由进行抗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