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报警不予立案怎么办

🚩果里老丁

<p class="ql-block">遇到报警不立案?3步维权指南:①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或投诉至12389;②7日内申请复议复核;③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还可通过刑事自诉或行政诉讼维权。</p> <p class="ql-block">如果遇到报警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依法维权:</p><p class="ql-block">第一,获取书面凭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若未收到,可要求公安机关出具该文书,或拨打12389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要求其履行法定程序。</p><p class="ql-block">第二,申请复议与复核。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后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复议、复核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逾期可能影响权利主张。</p><p class="ql-block">第三,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若公安机关既不立案也不出具通知书,或对复议、复核结果不满意,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要求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将通知公安机关立案。</p><p class="ql-block">除了以上途径外,您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110投诉。若公安机关存在程序违法(如拒绝出具文书),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p> <p class="ql-block">不立案</p><p class="ql-block">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立案的范围,即: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