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轶事之报废的饭票

大灰狼6870564

<p class="ql-block">  我们知青点对外亦称牧场。</p><p class="ql-block"> 牧场先后接收了4批近40名知青。同一批下乡的知青为一个集体户,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王国。</p><p class="ql-block"> 众知青平时生活劳动皆在牧场。个人劳动所挣工分,定期交到下乡时分配的生产队,参与队上分红分粮。不同生产队因其地理位置优劣、人均可使用土地多寡,无疑会产生一定的贫富差距。通常情况下,知青个人所分主粮——苞谷(玉米)不论多少,均交由所在集体户统一支配。</p> <p class="ql-block">  集体户实行的是轮流做饭制度。做饭者每天按行政活标准(男10分,女8分)记工分。我们集体户7男3女共10人,粮食还算富裕,可以敞开肚皮吃。</p><p class="ql-block"> 没有饿肚子之虑的集体户大锅饭吃久了,个别知青不由打起了“小算盘”,弄来几只母鸡,让鸡也跟着享受这免费伙食的福利。问题是吃公家饭母鸡所下之蛋,并不姓公,其产权仍归鸡主人所有。长此以往,难免引发非议。</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管理,避免人为浪费,杜绝私人用公家粮食养鸡之类不正之风漫延,经集体商议,决定执行粮食定量供应,节余归己的办法。若遇个人需回家探亲等情况,可以兑换等量苞谷籽带走。这样即便回家时间长点,也可少些与家人“抢口粮”的担忧。该条款显示出的人性化温度,深受大家拥护。</p> <p class="ql-block">  为保证伙食管理的公平公正,众人公推办事踏实认真的集体户老大哥为司务长。而他则不知从哪淘来些某单位废弃的饭票,盖上私章,权当我们集体户的饭票。每月初,按商定好的斤两,将饭票发到个人手中,作为每餐打饭之凭证。</p><p class="ql-block"> 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家在物资分配供应方面,仍为计划经济体制。粮食执行的是统购统销政策,城镇人口粮食供应标准主要依据家庭人口、性别、年龄等因素确定。像云南城镇人口,每人每月口粮由精粮(大米)和粗粮(苞谷)按比例搭配定量供应。当然,倘家有余粮,亦可以用之兑换粮票——各省皆发行有仅限于本省流通的粮票。若出了省界,则必须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全国粮票”。那个年代,无论你进入任何饭店,身上若只有钱,没有粮票,那可是买不到饭吃的。</p> <p class="ql-block">  凭饭票打饭后,无形中也提升了大家的节约意识,粮食自然损耗现象有所改善。由每人手中多多少少捏有的节余饭票,亦可见一斑。</p><p class="ql-block"> 在家时,常见有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会私下以鸡蛋与人交换苞谷籽。遇到晚上睡不着时,偶尔也会摸着藏于枕头套里那些从嘴边省下来的“饭票”,心中暗自盘算着可以兑换多少斤苞谷——届时无论是背到公社粮店换成粮票,抑或是直接带回家,皆为开心之事。</p> <p class="ql-block">  随着牧场发展规模的逐渐扩大,为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妥善解决来牧场干活的村民吃饭难问题,牧场组建起了食堂。有了统一吃饭的地方,各集体户自是没理由每天再留人做饭了。</p><p class="ql-block"> 那时的我们风华正茂,思想单纯,自小所受的革命教育也让大家更愿将一切理想主义化。牧场建起大食堂后,没有丝毫犹豫,我们很快便将集体户库存的苞谷毫无保留地全部无偿移交给了牧场这个大集体。谁也没想着应该先用手中节余的饭票兑换出个人应得部分,然后再行粮食移交事宜。</p> <p class="ql-block">  原本就系废物利用的自制饭票,仅在我们集体户内短暂流通数月,便告使命终结,再次沦为无用的废纸片。</p><p class="ql-block"> 在我即将离开农村,整理私人物品时,看着枕套里抖落出来的数十斤积攒下来的“饭票”,想起当初那“粮食节余归己”,“可凭饭票兑换等量苞谷籽”的约定,不禁莞尔。脑中崩出的是“计划没有变化快”这句广为流传的经典语录。这,该也算是我们投身社会、学习生活历程中一次以美好愿望开头,中途便遭遇莫名流产的理想主义规划试验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