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作者:書梁 </p><p class="ql-block">编号:25550554</p><p class="ql-block">照片:部分采自网络</p><p class="ql-block"> 继续上一话题,<a href="https://www.meipian.cn/5ba73dot" target="_blank" style="font-size:18px; background-color:rgb(255, 255, 255);">《法者情怀》之十四:法者的成熟,与年龄无关</a></p> <p class="ql-block"> 由于职业原因,本君常被问及:搞案子有啥“know-how”(诀窍)?审讯技巧是否需要特别培训?其实,办案并不神秘,也没有任何诀窍可言。如果必须设置答案,我觉得有两个:一个是程序,一个是证据。</p><p class="ql-block"> 本节专题聊聊程序。</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无论刑事犯罪侦查、行政违法调查,还是党内纪律审查、政务监察调查,大同小异,任何步骤、措施、行为、决定,在办案程序上都要有法可依、于法有据,都要在党的领导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透明。尤其党内纪律审查,强调“面对面”、不搞“背对背”——相信同志、启发觉悟、公开调查、治病救人。每一位年轻同志进入到法者行列开始办理案件的职业生涯,都是跟着师父从办案程序开启实践按钮的——跟着师父 “双人办案”——这本身就是程序性要求。</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对于办案人员而言,程序是一条高压线。如果把办案比作在海边游泳,那么相关的程序规定就好比设置在海滨浅水区域边缘的防鲨网;如果把办案比作利用互联网工作和娱乐,那么程序规范就如同网络终端必备的防火墙。如果说“法律是一柄双刃剑”,那么程序性规定体现得就更为明显,它既是我们办案的“金箍棒”,同时也是约束我们的“紧箍咒”。对于所有的程序性规定,我们要:知道、会用、用好、用足、用活。惟其如此,才能真正服务于办案。</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相对于实体规定,程序性规定更为重要,因为适用实体条规、给予当事人具体判罚或处分结论,不可能是你一个人说了算,还要经过好几道审批环节帮你把关,有机会纠正你的偏差。但办案程序往往是需要我们“独当一面”的,自己(或两人)单独面对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马上得办,没有时间让你先开个会研究好结果、经“三级报批”等领导批示了再动手操作;如果当时办错了,那就是错了,不会有弥补和改正的机会。我们刚入行当学徒的时候,可能会有师傅手把手地教,但不能永远停留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阶段。例如:《暂扣单》应一式两份(甚至多份),而你只操作了一份,没有交给当事人一个备份。这在上个世纪80年代很正常,现在绝对不行。现实工作中,曾接到举报电话,反映“某稽查科取走涉案公司的账本,没有出具扣押手续。”对此,纪检干部在初步核实过程中找到稽查人员调查,行为人当时不承认,但人家有视频监控可以证明,你想赖也赖不掉。</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法者的工作,程序要求无处不在。法者做任何事情,在思想深处都要有“程序意识”陪伴左右。程序是与法者相伴终生的游戏规则。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追究责任,要经过刑事诉讼“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含初审、终审)、执行”五大程序;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要经过“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各个程序;纪检监察办理党纪审查、行政监察案件,从受理开始,经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交审理部门审理,提交“案审会”合议,提请党委会决议,最后交政工部门、人事部门分别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其他行业的法者也是如此——律师受托签订各类合同,也有相应的邀约、承诺、变更等等过程;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银行机构出具个人征信证明等等,程序问题须臾不可离缺。</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国家法治所追求的价值之一是秩序,任何实体法律的出台,必然要求有相应的程序法配套与支撑。否则法律并不必然导致秩序,而只能制造混乱。“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党纪处分条例”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莫不如此。有些法律从表面上看,没有相应的程序法与之配套,比如“监察法”,其实这是因为此类法律法规(包括党规<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24px; font-weight: 700;">党纪</span><span style="font-size: var(--n-font-size); color: var(--n-text-color);">)“雌雄同株”——程序与实体规定到了同一部法律文件当中。还有的程序法律规定,它不是简单地对应一部、而是一大类法律法规,比如“行政诉讼法”。总之,在法律体系内,实体与程序,好似一对儿孪生兄弟,彼此拥有、形影不离。</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法者在工作中不能“越权”,该谁行使的权利(力),就由谁行使。在法律上,越权的行为是无效的。“越级”同样也是雷区,无论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越级都是对规则、秩序、程序的直接挑衅与破坏。</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无规矩何以成方圆?程序就是法者办案的“规”与“矩”,它既是攻敌之矛,又是护己之盾。法者办案,遵规守矩,进退得法,前路无虞。</p> <p class="ql-block"> 请继续关注下一个话题,<a href="https://www.meipian.cn/5bgh4stl" target="_blank" style="font-size:18px; background-color:rgb(255, 255, 255);">《法者情怀》 之十六:纪检监察的价值追求</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