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5年10月20日,崖州分局共检查农贸市场1家次,流通店12家次,餐饮店18家次,医疗美容店3家次,五金店10家次。</p> <p class="ql-block"> 10月20日,崖州分局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执法队伍、窗口单位、市场监管所行风建设巩固提升三项行动的通知》《市场监管系统行风问题排查整治指引清单(修订版)》《总局行风办赴辽宁省开展行风建设“三项行动”暗访工作》等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分局各科室、基层所要对照工作任务清单,逐项细化落实,将行风建设要求全面融入日常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等工作,以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同时,会议围绕近期重点监管领域作出进一步部署:一是强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二是扎实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小作坊约谈培训。</p> <p class="ql-block"> 崖城所工作内容:</p><p class="ql-block">1、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检查,主要检查“一户一码”落实情况,是否明码标价及秤具使用情况、是否落实销售海鲜使用诚信筐等规范性经营要求以及检查是否规范使用物联网溯源秤,告诫经营者诚信经营,杜绝缺斤短两,要求各农贸市场开办方或管理方、经营者依法落实明码标价主体责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货签对位、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哄抬物价、垄断经营、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p><p class="ql-block">2、对辖区内餐饮店、流通店等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样本台账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三防”设施设备是否规范使用以及检查厨房环境卫生、操作流程等情况,并要求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存好进货单据,索证索票等,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防范出现食物中毒事件。</p><p class="ql-block">3、对辖区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经营现场核查。</p><p class="ql-block">4、对辖区内燃气器具销售单位开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是否有“3C”认证标识,票据是否齐全以及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具配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各燃气器具销售企业要健全台账,识别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自查自纠,清理问题产品,未经生产许可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p> <p class="ql-block"> 科技城所工作内容:</p><p class="ql-block"> 1、对辖区内餐饮店、流通店等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样本台账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三防”设施设备是否规范使用等。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经营者要求立即整改落实。</p><p class="ql-block">2、对辖区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p><p class="ql-block">3、对辖区内药店销售退热、止痛、皮疹治疗等药物销售登记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销售登记制度,做好上述药品扫码登记,张贴提示并引导有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症状患者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情况。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把药品进货渠道、加强药品储存管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确保药师在职在岗,不得违规“挂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p><p class="ql-block">4、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医美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简体中文标签,店内宣传是否违规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是否违规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以及是否违规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p><p class="ql-block">5、对辖区内燃气器具和燃气具配件销售单位开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是否有“3C”认证标识,票据是否齐全以及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具配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各销售单位要健全台账,识别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自查自纠,清理问题产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