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斗埕村:在资源管理方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个。具体情况如下:杨荣辉、罗金辉、罗金龙、杨荣根、陈诗彪等人关于林权纠纷约200余亩徐正元承包山场问题。杨荣辉夫妇在并未与村集体签订山场承包合同的情况下零星种植了毛竹,村集体不予承认,并承包给徐正元。后零星毛竹已长成毛竹林,杨荣辉夫妻主张有纠纷的毛竹林原是他们种植的,故所有权应属于他们,双方产生纠纷。濉溪镇人民政府多次联合司法、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城关派出所、斗埕村等部门进行调解,但因双方要求差距过大,均未成功化解争议。现我镇已委托律师受理杨荣辉、罗金辉及其父亲罗建新等人的诉求,引导诉求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