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群众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武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开展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业务,为群众提供更高效、经济、便捷的登记服务。</p> <p class="ql-block"> 以往,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需先办理公证手续,不仅耗时较长,还需承担相应公证费用。此次推行的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打破了“继承必公证”的传统模式,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办理流程,切实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p> <p class="ql-block"> 该业务办理明确两大前提:一是全部继承人就遗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全部继承人共同到登记中心完成资料现场核验。申请人需提交四类基础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含医院医学死亡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等,需加盖出具机关公章)、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可通过人事档案、户籍档案或亲属关系确认表等佐证)、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全体继承人签署的继承协议和继承告知承诺书。针对部分群众因历史原因难以获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问题,中心参照相关改革精神,明确了可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情形,如被继承人死亡时已年满80周岁且申请人声称其父母已先于其死亡等,为群众取证提供灵活解决方案。</p> <p class="ql-block"> 为确保登记规范有序,中心优化了办理流程,设置专门咨询渠道,引导群众提前备齐材料,减少“来回跑”,在资料齐全、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完成登记领证。“以前办继承得先跑公证处,又费钱又费时,现在直接到登记中心就能办,省了不少事!”刚办完业务的吴女士由衷点赞。此次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业务的开展,是武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不仅简化了办事流程,更以信用监管筑牢风险防线,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下一步,中心将持续细化服务举措,让便民红利惠及更多群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