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抢注热:当公共遗产遭遇私域化的迷思与巧思

长剑

<p class="ql-block">传统文化抢注热:当公共遗产遭遇私域化的迷思与巧思</p><p class="ql-block"> 近年来,传统文化资源与遗产领域刮起的“抢注风”,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走向:一边是对公共资源的盲目私域化,一边是基于尊重的正向活化利用。从苏州金海鸥先生为古代礼乐雅乐注册大量专利,到多地争夺韶乐权益、为“李白故里”争论不休,再到蹴鞠纹肖形印、“闻韶”乐器商标的成功注册,这场围绕传统文化的“争夺”与“转化”,既暴露了认知偏差,也展现了合理利用的可能性。</p><p class="ql-block"> 传统文化遗产的公共属性,本是其核心特质之一。像礼乐雅乐、韶乐这类沉淀千年的文化形态,汉语这般承载民族交流的语言体系,乃至我们日常使用的姓名,都是无数先民用智慧积累的文明结晶——汉语的形成历经数千年演变,早已没有明确的“创作者”,其著作权随着历史长河自然消散;姓名中使用的文字更是基于文化传承的公共符号,从未属于私人所有。这些资源承载着民族共同的文化记忆,本应在公共领域中被传承、研究与活化。但如今部分人将传统礼乐、古乐范式纳入专利私域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公共资源属性与专利制度的双重误解:专利保护的核心是“发明创造”,是对新成果、新方法的法律认可,而早已存在的传统文化形态并非现代“发明”,用专利将其圈定为私人所有,既违背专利初衷,更割裂了文化的公共属性,让本应普惠的遗产变成少数人的“私产”。这种想法本身还是诚信的缺失和对专利的误读,试图用专利壁垒独占公共文化财富,本身就偏离了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服务公共利益的初衷,不可能得逞。</p><p class="ql-block"> 再看各地对“名人故里”的争夺,多是出于拉动地方文旅的功利目的。不可否认,名人IP能带来短期流量,但仅靠“抢注名号”的浅层开发,终究难以触及文化核心价值。若缺乏对李白诗歌精神的挖掘、对相关历史场景的深度还原,所谓的“故里”不过是徒有其表的商业符号,既无法让游客感受文化魅力,也难以形成持久竞争力。这种舍本逐末的争夺,反而可能因过度商业化消解传统文化的厚重感,让遗产沦为流量附庸。</p><p class="ql-block"> 不过,在传统文化“抢注”的热潮中,也有部分正向案例,为资源活化提供了有益参考。这些案例的核心,在于不试图“占有”公共遗产,而是“借力”遗产的文化内涵进行创新转化。比如汉代蹴鞠纹肖形印,作为距今2300多年的文物,本身是公共文化遗产,但将其注册为商标,并非将文物本身私域化,而是提取其承载的“蹴鞠文化”符号,赋予现代产品历史厚重感——既让古老文物以新形式“活”起来,又未侵犯公共资源的属性。又如借助“孔子闻韶”的典故,将“闻韶”二字注册为乐器商标:“闻韶”承载着“韶乐尽善尽美”的文化寓意,与乐器的属性高度契合,既让乐器有了文化出处与灵魂,也让“孔子闻韶”的传统故事通过现代商品触达更多人,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产业的良性互动。</p><p class="ql-block"> 这些案例与盲目抢注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遵循“尊重公共属性、立足创新转化”的原则。同时,在利用过程中,也需明确“著作权”的边界:传统文化遗产大多已过著作权保护期(创作者去世50年后进入公共领域),无需通过“抢注”占有;即便对其进行现代改编,也应基于尊重原遗产的前提,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归属,而非将原始遗产私有化。</p><p class="ql-block"> 保护传统文化,核心从来不是“圈地式抢注”,而是“活态化传承”。无论是礼乐雅乐的复原、汉语文化的传播,还是名人精神的弘扬,真正的价值在于其蕴含的精神内核与文化基因——雅乐的礼仪秩序、“闻韶”的审美追求、李白的浪漫情怀,需要通过教育普及、艺术创新、场景还原等方式融入当代生活。而诚信原则,是所有利用行为的底线: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文旅开发,都应基于客观事实,杜绝歪曲文化内涵、虚构历史关联的行为。</p><p class="ql-block"> 传统文化是民族的根与魂,它的生命力在于“共享”与“传承”,而非“私占”与“垄断”。告别盲目抢注的迷思,学习正向活化的经验,才能让千年文明在当代焕发出真正的光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