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医生说要用“好药”,保险公司却说“非医保不赔”?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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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开车上路,小刮小蹭难免。万一发生事故把人撞伤了,赔钱天经地义。但伤者治病的医药费里,如果有些药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俗称“自费药”或“非医保用药”),这笔钱该由谁来出?保险公司能理直气壮地说“这不归我管”吗?</p><p class="ql-block">最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结果给所有司机和伤者提了个醒。</p><p class="ql-block">一、基本案情:一笔3800元的“自费药”争议2023年4月,司机张三开车不慎,撞上了李四骑的电动车。交警认定,张三负事故全责,李四无责。李四受伤不轻,住院治疗花了34000多元医疗费。</p><p class="ql-block">事后,李四将张三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000余元。</p><p class="ql-block">然而,在法庭上,保险公司拿出了一份明细,指出李四的医疗费中有3800多元属于“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的态度很明确:“这部分钱是自费的,按照保险合同,我们不赔,应该扣除!”</p><p class="ql-block">二、法院审理:这钱,保险公司得赔!面对保险公司的抗辩,法院会支持吗?答案是否定的。</p><p class="ql-block">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偿李四的医疗费,包括那3800多元的“非医保用药”部分。</p><p class="ql-block">法院是怎么考虑的呢?主要有三点原因,非常在理:</p><p class="ql-block">用药是医生说了算,伤者做不了主。 法院认为,治疗过程中用什么药、怎么治,这是医院根据病情做的专业决定。无论是撞人的司机还是受伤的伤者,都无权干涉。总不能为了省钱,让医生只挑便宜的药用的。因此,只要是为了治疗事故伤害所花的钱,就是合理的费用。</p><p class="ql-block">保险公司的“非医保不赔”条款,是“霸王条款”。 这种条款通常是保险公司提前印在合同里的格式条款,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自己的赔偿金额。而且,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很少会特意跟司机解释清楚这条,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这种偷偷限制车主权利的条款,很可能无效。</p><p class="ql-block">公平原则。 国家医保本身就有福利性质,报销范围有限。如果允许保险公司以“非医保”为由拒赔,就等于把本应由侵权方承担的治疗风险,转嫁到了无辜的伤者身上。这显然不公平!</p><p class="ql-block">三、法官说法:给车主和伤者的“定心丸”审理此案的法官解释道:法律设立赔偿制度的核心目的,是填平损失,即伤者花了多少合理的治疗费,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多少。不能因为国家医保的报销范围有限,就让伤者自己承担本不该他承担的医疗费。</p><p class="ql-block">对于车主来说,买保险就是为了在出事时能获得保障。如果保险公司动不动就拿“非医保”来拒赔,车险的保障作用就会大打折扣。</p><p class="ql-block">简单来说就是一句话:只要是医院认为治疗必须的、合情合理的花费,不管它属不属于医保范围,保险公司都该赔。</p><p class="ql-block">温馨提示如果您是事故中的伤者,请务必保存好所有医院的收费票据、病历和诊断证明。如果保险公司拒赔“自费药”部分,您可以理直气壮地引用上述法律观点维护自身权益。</p><p class="ql-block">如果您是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可以多留个心眼,询问一下保险公司关于“非医保用药”的理赔政策,做到心中有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