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一众藏友谈及新文物保护法时称,新文物法第50条明确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5种合法收藏文物的途径。一是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是从文物商店购买;三是从经营文物拍卖的企业购买;四是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转让;五是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国家已明确表态支持鼓励民间收藏,未来,民间收藏者手中海量的收藏品有望让民间文物艺术品迎来转机。</p><p class="ql-block">尽管新文物法规定明晰,仍有大部分收藏人士忧心忡忡。他们担忧以往在古玩市场购得的藏品会被文物部门追查,因被质疑来源不明而遭收缴。缘由是新文物法虽已出台,但审查的文物部门依旧按原有规定执行。例如,绝大部分拍卖公司为拍品备案时,只写明代以后的古代艺术,不敢标明是元或千年以上的古代艺术品,唯恐文物部门备案审批不通过。极少有杭州拍卖公司此次大胆明确写明是高古玉的拍卖性质。如今,不时有部分城市的文物部门追查民间收藏者藏品来历的消息传出,这让众多收藏者警觉起来,他们生怕惹上麻烦,所以宁可独自赏玩,也不敢声张。</p><p class="ql-block">新文物保护法有其规定,可执法部门追查藏品来源时也有自己的说法。自己辛苦赚钱,在古玩市场淘回并精心呵护的藏品,一旦曝光,旁人的妒忌便会滋生。看到国之重器落入民间收藏者手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借口就有了,人人都想把藏品夺走。他们会找各种理由钻法律空子,企图将你的藏品充公,若重要藏品被执法部门收缴,他们心中的妒忌也就消散了。</p><p class="ql-block">虽说新文物保护法有五条合法收藏文物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有些模糊,让人防不胜防。比如,新文物保护法5种合法收藏途径的第二、三条规定,收藏者要从文物商店购买文物,以及从经营文物拍卖的企业购买。我敢说,全国八千万收藏大军中,有七千九百万收藏人手中的藏品都不符合这一要求。文物执法部门若追查起来,说你的收藏来源不合法,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普通百姓,如何与之争辩?打官司既耗时又费钱,处理不当还可能获罪,谁不怕这凭空而来的罪名?</p><p class="ql-block">如今,民间收藏者面临诸多困境。一方面,从古玩市场收藏到贵重物品,怕被执法部门追查来源,花费巨资得来的藏品随时可能被收缴;另一方面,手中的藏品要承受专家的“打假”言论,专家一句话能让藏品瞬间“命运逆转”,说它一文不值就能找出各种理由贬低,面对执法部门追查时,又能说它世间罕见、珍贵无比;再者,收藏者虽有真精稀的珍贵藏品,但兑现难这一问题也令人头疼。</p><p class="ql-block">众藏友纷纷感慨,搞了几十年收藏,如今面对手中大量的藏品,真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之感。现阶段,每个收藏者都希望用大价钱买来的藏品尽快回笼资金,解决眼前的经济问题,可这着实不易。或许往后十年八年情况会有所改善,但对收藏几十年的人来说,这已是极限,再等下去就会面临严重的经济问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