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空气质量状况:</p><p class="ql-block"> 截至10月9日,总天数282天,淳化县优良天数226天,同比减少14天;优良率80.1%,同比下降4.7%;重污染天数3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比例1.1%,同比下降0.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0,同比下降9.4%;PM2.5平均浓度22㎍/m³,同比下降18.5%;PM10平均浓度43㎍/m³,同比下降10.4%;SO2平均浓度8㎍/m³,同比上升14.3%;NO2平均浓度13㎍/m³,同比下降13.3%;CO-95百分位浓度0.8mg/m³,同比下降20%;O3-8h-90百分位浓度161㎍/m³,同比上升1.3%。主要污染物O3-8H。</p> <p class="ql-block"> 住建局及时组织环卫工人雨后环境清理行动,重点清扫道路沿线散落垃圾和漂浮物,通过快速清运避免污染物滞留,减少雨后扬尘及水体污染风险,保持环境整洁。</p> <p class="ql-block"> 环境监测人员手握仪器交流和查看周围环境指数,通过对草地和树木等的监测,更加准确掌握环境变化,切实筑牢环境质量底线。</p> <p class="ql-block"> 润镇组织村民清理路边杂草,村民拿多种作业工具到达作业路段,明确分工到各责任区域确保清理工作去残留,保障路面和绿化带整洁。</p> <p class="ql-block"> 石桥镇开展2025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安排会,以会议的形式传达秋冬季秸秆燃烧的危害以及部署秋冬季重点工作的展开。</p> <p class="ql-block"> 第五节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p><p class="ql-block"> 第八十六条 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国务院批准。</p><p class="ql-block">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牵头的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督促。</p><p class="ql-block">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第一款规定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p><p class="ql-block">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气环境承载力,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统筹交通管理,发展清洁能源,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促进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