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我园现开展202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补助对象 <p class="ql-block">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受助对象:</p><p class="ql-block"> 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陕西省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特殊群体学生: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等。</p><p class="ql-block"> (以上特殊群体学生,来源于学籍系统数据库与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库的比对结果,学生是否属于贫困家庭由户籍所在地的扶贫、民政部门界定。)</p><p class="ql-block"> 2. 因其它各种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p><p class="ql-block"> (此类学生,需家长提出申请,并说明贫困类型,因何致贫,并提供证明材料。家长提出后,幼儿园经过入户调查,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后,认定受助资格。各园需对受助名单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方可认定受助资格。)</p><p class="ql-block"> 3.家长提出受助申请后,幼儿园和区级资助部门进行两级审核。</p><p class="ql-block"> 4. 请家长在填写申请表时承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如审核时发现填报不实或公示中过程中被举报,则有可能被认定为骗取国家资助金行为,有被列入征信黑名单的风险。</p> 申请流程 <p class="ql-block"> 1. 家长申请: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家长于2025年10月11日前,主动向班级教师或幼儿园资助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p><p class="ql-block"> 2.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申请表》,并根据家庭所属类型,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残疾证、孤儿证明、街道/乡镇级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及费用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p><p class="ql-block"> 3. 幼儿园审核: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家访或信息核查。</p><p class="ql-block"> 4.上级审批与公示: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将在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保护幼儿隐私。</p><p class="ql-block"> 5.补助发放: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将按政策规定的方式发放。</p> 重要说明 <p class="ql-block"> 1. 应助尽助:请各位家长知悉政策,符合条件者请务必按时申请,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惠及每一位需要的幼儿。</p><p class="ql-block"> 2. 诚信申报:请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对虚假申报、骗取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补助资金,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p><p class="ql-block"> 3. 信息保密:幼儿园将对所有申请家庭的信息严格保密。</p><p class="ql-block">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