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在1998年以前,中国邮票的发行管理处于“政企合一”的体制之下,主管机构为<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邮电部</span>。作为改革开放后邮政与电信事业的统一管理者,邮电部不仅承担行业行政职能,还直接经营全国邮政业务。在此体制下,邮票的规划、设计、印制与发售均由邮电部邮政总局全权负责,整个流程封闭于邮政系统内部。由于管理与经营合为一体,邮票发行既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邮政运营的组成部分,尚未出现职能冲突或利益分割的问题。</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1998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邮电体制迎来重大变革。原邮电部被撤销,其职能拆分为信息产业部与国家邮政局。信息产业部负责电信行业的宏观监管,而国家邮政局则隶属于该部,承担邮政行业的管理职责。尽管此时国家邮政局已具备政府监管职能,但其仍通过下属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实际参与邮政经营,延续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政企合一模式。邮票发行权仍集中于这一兼具管理与经营身份的机构手中,体制转型尚在起步阶段。</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2007年,邮政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真正实现了政企分离。国家邮政局 undergoes 重组,转为纯粹的行业监管机构,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专司邮政政策制定、法规建设与市场监督,不再涉足具体经营。与此同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全面承接邮政服务运营,包括寄递、金融及集邮业务。2009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进一步以法律形式确立这一新格局,明确规定“邮票由邮政企业发行”,此处所指的“邮政企业”即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标志着邮票发行体制迈入法治化,市场化的新阶段。</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