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黄金历来是与货币资金相互挂钩,</p><p class="ql-block">在近代史上,世界各国收缴民间黄金情况整理:</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1. 美国:1933年4月5日,罗斯福总统签署第6102号行政命令,要求美国公民在5月1日前将黄金交出兑换成纸币,兑换比例为20美元每盎司,违约者最高面临10年监禁或1万美元罚款。美国国税局、邮政系统、地方武装进行全面搜查,并鼓励邻里相互举报。收缴完1100吨黄金后,罗斯福将黄金价格提高到35美元每盎司。</p><p class="ql-block">2. 中国:1948年8月20日,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蒋介石以总统名义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规定限期收兑人民所有的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逾期任何人不得持有,违反规定不于限期内兑换者一律没收。国民党中央银行以此方式收兑了黄金1.8万两,白银80余万两,银元400多万枚。</p><p class="ql-block">3. 意大利:1935年,意大利领导人墨索里尼通过“为祖国献黄金”倡议,要求公民捐赠戒指、项链等黄金物品,以换取刻有“为祖国献黄金”的钢手环,共收集35吨黄金,用于应对经济衰退。</p><p class="ql-block">4. 德国:1938年,德国在占领奥地利后,迫使奥地利中央银行转移黄金,并要求维也纳的犹太社区上交14.3吨私人黄金。此外,纳粹还从犹太人手中掠夺了大量黄金,包括在集中营中抢夺犹太人的金戒指、金牙等。</p><p class="ql-block">5. 日本:1938年10月,日本政府发布《金币及金块保有状况调查规则》,通过劝诱、威逼等手段逼迫黄金所有者出售黄金。1939年,日本政府修改《产金法》,明确政府可禁止黄金保有者随意处置黄金,并命令其卖给日本银行及其他政府指定的收购业者。到1941年,日本政府通过日本银行强制收购民间黄金达100.811吨,金额约3.9亿日元。</p><p class="ql-block">6. 苏联:1937年,苏联没收了200吨黄金,并规定私人买卖黄金要劳改10年,该政策一直持续到1980年。</p><p class="ql-block">7. 英国:1947年,英国禁止私人持有超过4枚金币,否则就会判刑两年。</p><p class="ql-block">8. 阿根廷:1990年,阿根廷出台经济紧急状态法,强制征收民间黄金。</p><p class="ql-block">9. 印度:2016年,印度政府规定每位已婚女性可以持有500克黄金,未婚女性可以持有250克黄金,男性的限额为每人100克,超出部分将被列为非法持有,祖传珠宝不受限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