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冠栋的美篇

彭冠栋

<p class="ql-block"> 析貌正神邪</p><p class="ql-block"> 古往今来,缺德或违法乱纪犯罪及违背客观规律的言行举止思想习惯不一定都是明显给人类社会主流产生负面影响者,也有数不胜数的貌正神邪者:</p><p class="ql-block"> 一、江湖义气(把小恩小惠/假恩假惠/毒恩毒惠上升到为人处世办事必需遵循的符合法纪规律公序良俗公共道德……等正当规矩基本要求——其中,知“恩”图报与有“仇”必报就是典型的偏离人间正道的貌似乎正而神绝对邪之举);</p><p class="ql-block"> 二、人情世故(例如,结婚、生子、升学、晋升、乔迁、生日、死葬、中奖、买房/车/其他贵重物品……而违规请客或送礼……);</p><p class="ql-block"> 三、陈规陋习(例如,霸权主义、小团体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以毒代废、以废代情、以情代理、以理代纪、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责任的追究、以小数个别人的利益代替集体利益、以似乎庞大的包括家族在内的群体利益代替国家或民族的利益……);</p><p class="ql-block"> 四、变相剥削压迫——例如,通过强词夺理(例如,个体或群体以家人/亲朋戚友/邻居熟人/同学同事战友/老师学生/师傅徒弟/老乡/业缘/趣缘/姻缘/趣缘/投缘/友缘/姓氏缘……之类的名义而以直接或间接、明显或隐蔽、单一或混合方式……侵犯其他个体或群体的符合法纪规律公序良俗公共道德……等正当规矩的正当权利)、设计陷害、圈套暗梗、瞒天过海、偷工减料、团团伙伙、三人成虎、狼狈为奸、煽风点火、无中生有、小题大做、声东击西、醉翁之意不在酒(例如,甲给矛乙正当正常的利益乙不接受,乙却偏偏自行设计一套让甲的正当权利受到侵犯尤其是受到严重侵犯的方案行事——乙的行为在后果不良而被起诉的话,有可能被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强迫交易罪”、“破坏婚姻家庭罪”、“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再如,有人把“仁义道德/亲近无间/大恩大勇大忠……”挂在一些表面、暂时与局部的事情上,从本质、主流、大局、全局与长远的角度却是对受“仁义道德”/“亲近无间”/“大恩大勇大忠……”之“利”者寄托的“希望”或提出的“要求”或暗示的“目的/动机/出发点……”的偏离人间正道程度超出了人类社会主流正当正常的心理承受能力或行为操作能力,在后果不良而被起诉的话,自作聪明的施害者有可能被判“敲诈罪”、“抢劫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共安全罪”、“叛国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反人类罪”、“故意杀人罪”……;还如,有人故意用言行举止习惯让无辜的他人哭笑不得/痛苦不堪/尴尬纠结……——例如,没有精神类疾病者无缘无故对从没有侵犯过其正当权利者大发雷霆,给后者造成百思不得其解的心理创伤特别是巨大心理创伤。这种情形在若后果不良而起诉的话,恶意伤害者有可能被判“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恐怖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反人类罪”、“侮辱罪”、“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概率是有的……)……都是在侵犯他人的正当权利(包括剥削压迫他人);</p><p class="ql-block"> 五、黑恶邪习——有些黑恶势力对于某一/些理论、言辞、经验……(包括一些过时的理论、言辞、经验……)断章取义,把少数个别人的非正当权利建立在对其之外的自然人(例如,家人、亲朋戚友、邻居熟人、同学同事战友、老师学生、师傅徒弟、老乡外地人……)、法人、机关、团体、群体、组织、部门、地区、国家……的正当权利的侵犯上(例如,想方设法让掌握一定正当正常资源者按照其非正当指导思想去操作……)——该现象的出现,在后果不良而起诉的话,黑邪始作俑者需负刑事兼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貌正神邪与貌形兼邪有时没有明显的界线——前者往往是在认知能力不强者一时半会辨别不出来,而后者是常人易于识别的情况。</p><p class="ql-block"> 但愿人们在理想正确三观端正基础上奋发图强远离邪恶(包括貌正神邪)在人间正道上行稳或致远,让人生的价值与意义永续提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