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在共和国波澜壮阔的革命征程中,有这样一位烈士:在艰苦卓绝的土地革命战争、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全国解放战争时期中,为了共和国的诞生,做出重大贡献,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倒在了“自己人”的枪口下,用41年的生命,写就了一曲悲壮的革命悲歌。他,就是陈步田。</h3> <h3>1910年,陈步田出生于周宁县芹太丘大队桐子坑村的普通农家,1933年投身革命,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将毕生精力交付给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的事业。在闽东革命的史册上,他的足迹清晰而坚定:1935年任安得县南区革命委员会主席,与叶飞、阮英平等闽东党的领导人并肩作战;同年8月,奉命开辟古田大东地区红色区域,在大甲山里村建立一区并任区委书记;</h3> <h3> 1936年起,先后担任周墩县第四区委书记、周墩县革命委员会主席、周敦县苏维埃主席,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巩固苏区、发动群众;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宁德县中心县委第一区区委书记、周政屏县委第四区区委书记,1947年参与组建福建省人民军第十一支队并任政委,在屏南、周宁一带打土豪、分粮食、建据点,让革命火种在闽东大地生生不息;1949年4月,受闽东工委书记陈邦兴及负责人叶伯安的指派,担任对外番号为闽浙赣游击纵队第五支队队长,苏九洋任指导员,他们率部在周宁腊洋院等地开展征粮征款、扩大武装活动,6月配合和平解放宁德虎贝镇,为闽东革命胜利立下汗马功劳。</h3> <h3> 可谁能想到,这位久经沙场、九死一生的革命者,没有牺牲在敌人的炮火中,却在1951年3月13日,被反革命分子诬陷为“内奸”而遭错杀。第一枪未中要害,他忍着剧痛倒下,又被补两枪,壮烈牺牲时身上仅留一条裤衩——这悲壮场景,成了家人心中永远的痛。更令人心碎的是,他的次儿、三女因病痛与惊吓同年同月夭折,15岁的长子陈志贤成了家中唯一男丁。此后多年,烈士家属受牵连,遭非人道迫害与批斗,陈步田的妻子林孝花带着孩子东躲西藏,在边远山村挣扎求生,连孩子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都难以保障。</h3> <h3> 历史终有拨云见日之时。1953年,周宁县为陈步田错杀案平反纠正;1957年,他被追认为革命烈士;1959年,在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省长叶飞同志的关心下,由省、地、县组成13人联合调查工作组,进驻桐子坑四个多月,细致取证后形成568页结案卷宗,以中共周宁县委001号文件明确处理意见;1983年,烈士家属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1984年,周宁县人民政府发出文件为他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这份迟来33年的判决书,终于洗去烈士冤屈。而这份关怀仍在延续:2022年10月,在红色志愿者和有关爱心人士的帮助下,在周宁县政府和县军人事务局的关怀下,2023年5月,为烈士陈步田媳妇张清梅分配了廉租房,同年10月起开始给予其每月生活补助;2024年5月,烈士的遗骸被移至周宁城关烈士墓——这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温暖,是对烈士的告慰,更是对历史的敬畏。感谢党和周宁政府对烈士家属的支持和关心。</h3> <h3>今天,在烈士纪念日,也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76周年的时刻,我们缅怀陈步田烈士,不仅是追忆他为革命事业付出的一切,更是期待历史能还原最后的真相。令人痛惜的是,烈士在解放前夕,担任“闽浙赣游击纵队第五支队队长”的荣誉,至今在《宁德地区组织史资料》、中共《宁德市历史》党史第一卷、《中共闽浙赣边区史》、《宁德地区军事卷》、《宁德市军事志》、《蕉城区军事志》中仍被他人顶替,造假者的名字取代了烈士的功绩,这让烈士后代心痛难平,也让每一位尊重历史的人深感遗憾!</h3> <h3>我们深知,党史是革命先辈用鲜血与生命写就的教科书,每一个名字、每一个职务都承载着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我们并非要追究谁的过错,只是迫切希望有关党史部门能本着“尊重历史、还原真相”的原则,重新核查相关史实,将陈步田烈士的真实职务与功绩载入史册——这不是为了争名夺利,而是为了让烈士的英灵得到告慰,让后人能准确铭记那些为新中国诞生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让革命精神在真实的历史传承中永远闪耀。</h3> <h3> 陈步田烈士的一生,是赤诚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的冤屈已平,但他的功绩不应被遗忘。愿这迟来的“正名”早日到来,让烈士的名字与事迹,永远镌刻在闽东革命的丰碑上,永远留在人民的心中。</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