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票通史》(连载8) 黑龙江省粮票的发行背景、种类与特点

陈愿柱-江西

<p class="ql-block">  黑龙江省土地肥沃,耕地广阔,是我国的粮食生产第一大省,被誉为“中华大粮仓”。但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由于农业连年受灾,粮食收不抵支,浮肿病不断,全省通过上山下乡减少城镇人口、调减粮食定量和发行粮票节约粮食等方法,渡过了艰难的岁月。</p><p class="ql-block"> 1952年10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粮食局升格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粮食厅。1954年6月,松江省并入黑龙江省,两省粮食厅一同合并。1955年1月,改称黑龙江省粮食厅。同年底,全省共辖黑河、嫩江、合江3个专区,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4个市,共90个县(市、区、旗),各级都设有粮食局,负责同级的粮食供应。1968年9月,成立省粮食公司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成立省革命委员会粮食局。1973年6月,改称黑龙江省粮食局(图1,省粮局大楼)。</p> <p class="ql-block">  从1953年冬开始,黑龙江省开始细粮计划供应,凭户口册发给购粮证。1954年4月开始在城市实行粗细粮分区定量、凭证购买办法。1955年9月底出台《黑龙江省市镇粮食供应实施细则》,从10月1日起施行“按人定量,归户计算”的粮食供应办法,每月定量人均26.5斤,实销27斤。食油与粮食统销同步,每月定量人均豆油半斤多。</p><p class="ql-block"> 为便于城乡居民在全省境内购买粮食和粮食制成品或在外就餐,1955年8月发行黑龙江省临时粮票,11月1日发行黑龙江省地方粮票。从1955年起至1992年粮票停用为止,共发行粮票17套,其中包括临时粮票、地方粮票、定期粮票和团体粮票。此外,还发行了料票和侨汇粮油票。</p><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1.黑龙江省粮票。</b>1955年8月发行临时粮票1两(图2)至5斤6种,用至1956年6月底。1955年11月开始改发地方粮票,先后共11套:1955年1两至5斤6种,用至1956年6月底;1956年6种,当年7月至1957年6月底使用;1957年7种(增加10斤),当年7月至1958年6月底使用;1958年7种,当年7月至1959年12月底使用;1959年3种,为弥补小面额不足而发行,当年10月至1960年12月底使用;1960年4种,于当年1月1日启用,至1961年1月21日作废;无年版1两1种;1961年6种,当年1月1日启用,至1971年10月1日停用;1967年5种,用至1992年12月底;1970年5种,省革命委员会粮食局章,从1971年4月1日至1992年12月使用;1978年5种,无“地方”两字,因上年图案不适应新的形势且纸张质量不好,故印发新版,一直用到1992年12月。</p> <p class="ql-block">  从1961年起到1978年止,共印刷粮票额50亿斤(《黑龙江省志·粮食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其中既包括以上的地方粮票,也包括以下两类粮票:</p><p class="ql-block"> 黑龙江省定期粮票。1962年11月1日起发行,面额1斤、2斤、5斤3种,单面,需持购粮证购买粮食。用途和截止日期不详。</p><p class="ql-block"> 黑龙江省团体粮票。用于省内出市县集体人员买粮,先后发行4套:(1)1959年,省粮食厅发文规定,从10月1日至1960年12月实行团体粮票,面额100斤,主要用于农村民工等集体参加修路、修堤、兴修水利等基本建设。(2)1960年,省粮食厅下发《关于黑龙江省团体定额粮票使用方法的通知》,规定自1961年1月1日起启用团体定额粮票1000斤,只限出市县的集体人员(需粮1000斤以上)在本省境内城镇指定的买粮市县一次使用,包括参加各种基建工程的农村民工、大中专业学校实习生等,无年月,领票时填写,一个月内有效,带有副劵。(3)1969年,发行团体定额粮票500斤、1000斤2种,无年月,带语录(图3)和存根。(4)1971年,发行团体粮票100斤、500斤2种,无年月,带存根。</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2.黑龙江省地方料票。</b>实行粮食定量供应后,为解决去外地运输役畜携带饲料粮不方便问题,1955年10月首发省地方料票1斤至10斤4种(图4),用至1956年6月底。此后,又发行5套:1958年1斤、5斤和10斤3种,当年7月至1959年6月使用;1960年3种,当年1-12月使用;1961年3种,面额均相同;1971年改称省饲料票,面额4种,印量5065万斤,使用对象扩大到商品猪、禽、鱼;无年版省商品猪专用饲料票50斤1种。1985年停用料票。</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3.黑龙江省侨汇粮油票</b>。1963年,黑龙江省粮食厅发出《关于1963年下半年侨汇用粮油供应问题的通知》,并发行华侨特种供应粮票1两、半斤、1斤、5斤、10斤和油票1两、半斤、1斤,有效期有的加盖1966年使用。196×年无年版油票2两,粮票未发现。无年版华侨特种供应券餐券,供华侨和侨眷到指定饭店一次性就餐使用。1978年6月30日,省商业局、粮食局等5家单位发出《关于侨汇物资供应的通知》,规定侨汇商品供应证为5元、10元、50元、100元4种,按每百元侨汇粮20斤和油1.5斤的比例,附印粮票和油票。目前已知实物有5套:1988年4种(图5),一年有效;1990年50元、100元,二年有效;1991年4种,二年有效,部分加盖1992年发放;无年版5元、10元、50元,二年有效;无年版4种,一年有效,颜色同前套,部分加盖1992年12月发放。粮价放开后侨汇证停用。</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4.黑龙江省粮票的特点。</b>(1)设计考究。黑龙江省粮票和料票,设计古朴典雅,装饰图案丰富,大多设计有工农业生产、人物、动物等图案,普遍呈细长条形,有利于手拿和扎捆。(2)跨省使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黑龙江省地方粮票可在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与本省毗邻的县份使用,这两省区的地方粮票也可在黑龙江省毗邻县份使用,每年结算一次,差额通过商业部作为省间调拨粮处理。(3)粮票带油。按照商业部的规定,黑龙江省从1973年3月1日起,实行定量人口领取全国粮票扣减食油和持全国粮票买粮带油的办法。每领取10斤全国粮票扣减食油1两,买粮带油比例相同。(4)存世珍罕。绝大部分粮票、料票和侨汇券存世珍罕,是收集难度最大的省份之一,其中1955年、1956年、1957年、1958年粮票和1955年、1958年料票实票存世珍见,样票罕见;部分粮票尚未发现实物,如1955年2两半,1956年2两半,1957年1两、3两、10斤,1959年1两等。(作者:陈愿柱 2025年初稿,于赣州粮食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