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旱中</p><p class="ql-block"> 搬进新家快一年了,接触最多的人当属客官和物业管家……</p> <p class="ql-block"> 说句实话,这两个人还是挺不错的,不说有求必应吧,但凡他们能解决的基本上都能立马兑现,暂时或者实在解决不了的,也能给个回复,毕竟他们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在这个G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比较盛行的Z国最大的县城里。</p> <p class="ql-block"> 最近了解到他们都比较郁闷,用他们的话说“咋做好像都不对”,比如想在小区西侧院墙外面建一座小公园,公园里面再见一座非机动车车棚,用来方便不用机动车出行的人们存车充电……</p> <p class="ql-block"> 马上就有人反对,理由是不安全,可能会被对面老小区的大爷大妈们利用,可能会引起火灾……</p> <p class="ql-block"> 尽管竭尽全力的解释会好好管理,会安排保安管理巡视,反对的人就是不同意,居然还发动左邻右舍投诉,一发不把这事儿搅和黄了不罢休的姿态……</p> <p class="ql-block">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说了一句“建成了你一样可以使用的……”,马上被怼“我家有车有地下车位,用不着这个……”</p> <p class="ql-block"> 感情就是想让大家知道他家不但有汽车还有专用车位……殊不知他也会有老的不能开车的那一天,也会靠电动三轮车代步,到那个时候他是不是又该发动大家投诉物业没有给他建立非机动车存车的地方了——小区人车分离,是不准许非机动车进入地下机动车库的……</p> <p class="ql-block"> 这样的想法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而且还给自己披上光鲜的外衣——乔装成为别人着想,怎么形容这种人呢?突然想起一个故事……</p> <p class="ql-block"> 有个太监嫉妒一位口才很好的御史,就想设法取笑他。这个太监抓了一只老鼠,跑到御史面前说:"这只老鼠咬坏了衣物,我特地抓来请您判罪!"一般人可能会觉得这是在开玩笑,但这位御史却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写下判决:</p><p class="ql-block">"此鼠若判答杖放逐则太轻,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本官决定判它宫刑。”</p> <p class="ql-block"> 这个判决简直太绝了!御史表面上是在给老鼠判刑,实际上是在暗讽那个太监。"宫刑"就是阉割,而太监本来就是被阉割的人。这等于是在说:你既然是太监,那我就判这老鼠和你一样的刑罚吧!</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太监听到这个判决估计脸都绿了,如今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人也不少,总想为了一点不可告人的目的迷惑别人,结果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p> <p class="ql-block"> 前几天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同型号是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车都是左转碰到了一起,问题不是很大交警判定同等责任,都是全险各走各的保险就完了,可是开新车的司机不干了,理由是他的损失大……</p> <p class="ql-block"> 帽子叔叔一脸懵澄:都是保险公司的损失,与对方何干?!我却乐了,给他讲了一个故事……</p> <p class="ql-block"> 明代时期,湖南长沙农村发生了一起"动物伤害案"。两户农民家的牛打架,结果一头死了,一头受伤。两家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当地县令都拿这事儿没办法。正好太守祝枝山(对,就是那个书法家)路过此地,两家人赶紧拦路告状。祝枝山了解情况后,当场做出判决:"两牛相斗,一死一伤。死者共食,生者共耕。"两家人听了这个判决,觉得太合理了!从此不仅不再争吵,关系还比以前更好。</p> <p class="ql-block"> 古代人都知道这是个共赢思维,可笑生活在现代的人居然自己有错还想别人给承担。</p> <p class="ql-block"> J南育英中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家长闹得昏天黑地,甚至还要求把涉事老师法办,奇怪的是涉事老师一直没有发声,最近有大反转:调查组会同家长律师观看了数百小时录像:没有家长所说大孩子耳光,没有家长所说的让孩子像狗一样趴在地上捡桌牌……</p> <p class="ql-block"> 十天里孩子犯规十六次,只是罚站,拍了一下肩膀和摇摆了一下下臂,这些都是一名负责任的老师的可能的过度行为……居然闹成了这样的结局。</p> <p class="ql-block"> 北宋崇阳县有个管钱库的小吏,这哥们儿胆子不大,但心眼儿不少。他发现了一个"致富"的好办法:每天一枚小钱放在帽子里带走。</p> <p class="ql-block"> 你说这得多精明?一天一文钱,神不知鬼不觉的。可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县令张咏还真就发现了。小吏被抓后,还挺委屈:"大人,我就拿了一文钱啊!这也要判死刑?太重了吧!"张咏听完,提笔写下了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判词之一:"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你看这十六个字,简直就是古代版的"复利效应"教学案例!小吏一看,哑口无言。</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这里不说这桩案件判的是否合理,毕竟那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古人尚且知道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现在的有些人还……不如古人吗?</p> <p class="ql-block"> 关于老师该如何成为好老师,学生该如何做好学生,家长又该如何当好家长,我不想多说,只想借助下面的故事……</p> <p class="ql-block"> 宁王府的仆役带着这只"御赐丹顶鹤"上街遛弯儿(古代也有遛宠物的传统啊),结果被一户平民家的黄狗给咬伤了。狗主人吓坏了,这可是皇帝赐的鹤啊!周围的百姓也赶紧为他求情。但那个仆役不依不饶,非要告到衙门不可,状纸上就八个字:鹤系金牌,乃为御赐。</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意思很明确:这可是带着金牌的御赐仙鹤,你家狗咬了它,这事儿可大了!</p><p class="ql-block">知府接到状子,了解情况后,挥笔写下了一个绝妙的判词:"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这个判词简直太机智了!</p><p class="ql-block"> 前半句"鹤系金牌,犬不识字":你说鹤带着金牌是御赐的,但狗不认字啊!它哪里知道这鹤有什么特殊身份?后半句"禽兽相伤,不关人事":鹤和狗都是动物,它们之间的冲突是动物本能,跟人没系!这个判词的巧妙之处在于,它用极其幽默的方式,把一个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案子化解于无形。仆役看到这个判词,哑口无言只能悻悻而去。</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发现没?我们的古人太有智慧了……和他们相比,我觉得自己很糊涂,你们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