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坚决贯彻落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禁塑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工作要求,国兴所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开展覆盖全区域的禁塑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旨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持续打击违规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推动“禁塑令”深入人心、落地见效。</p> <p class="ql-block"> 国兴所依据管段责任原则,分为两个检查小组。由所负责人韩昊君同志带队的第一小组(共计4人),负责对道客片区进行拉网式排查;由蒋乾胜同志带队的第二小组(共计3人),负责对兴丹片区进行检查。两个小组累计检查各类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及周边等经营主体共476家,当场处罚92家,罚款17500元。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一方面向经营者及现场消费者普及“禁塑”法规政策,强调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引导其自觉选用合规替代产品;另一方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执法程序。</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国兴所将持续严格实行“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再发现、再处罚”的从严惩处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反复发生。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突击检查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模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致力于从根本上铲除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存土壤,为保护海南的绿水青山、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贡献基层执法力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