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5年9月22日,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规定,国兴所按照管段责任分成两组,韩昊君带队一组(4人),蒋乾盛带队一组(3人),开展禁塑执法检查。韩昊君带队到金鹿市场及周边和中海明德里检查,蒋乾胜带队到中丹便民点及周边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56家,当场处罚2宗,罚款400元。</p><p class="ql-block"> 按照《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抓紧开展禁塑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开展禁塑执法检查以来,使用或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情况得到明显的改善。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严格实行“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再发现、再处罚”的从严惩处机制,杜绝违法行为反复发生。</p> <p class="ql-block"> 当日,临时接到分局市场科通知,要求到海府路开展执法检查,负责人韩昊君立即带队到现场检查。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初步鉴定,习酒”窖藏1988(酱香型白酒、53%VOL、500ML)2瓶、“奔富海兰酒庄”BH307干红葡萄酒(13.5%VOL、750ML)3瓶、“贵州茅台酒”飞天酒(53%VOL、500ML)12瓶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该店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注册商标持有人的授权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现场还发现该店内摆放有Dona Bianca酒(13.5%VOL、75CL)4瓶、Intelligence but us酒(12.5%VOL、750ML)1瓶、HEVIS MOUSE KING SHIRAZ酒(13.5%VOL、5L)4瓶、HEVIS MOUSE KING酒(15%VOL、750ML)28瓶、MOUSE KING酒(13.5%VOL、750ML)126瓶,上述进口酒外包装标签上印有外文,无中文标识,上述无中文标识标签的进口酒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故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产品实施了依法扣押(《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海市监琼强制〔2025〕65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