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内容<br>市民张大爷(化名,72 岁)手持 20 万元养老钱到某理财公司咨询 “稳健理财”,工作人员却推荐 “XX 私募股权基金”,称 “预期年化收益 12%,比银行理财高 3 倍,虽然标注‘R5 级(高风险)’,但过往 5 年都没亏过,适合长期投资”。<br>工作人员未让张大爷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仅口头承诺 “风险可控”,便引导其签订认购协议。1 年后,该基金因投资的企业上市失败,净值暴跌 60%,张大爷 20 万元仅剩 8 万元。张大爷想赎回却被告知 “基金有 3 年锁定期,中途无法赎回”,此时才发现产品风险等级与自身 “保守型” 风险偏好严重不符,养老钱面临大幅亏损。<br>二、风险分析<br>风险等级错配,忽视投资者承受能力:张大爷属于 “保守型”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低,优先保障本金安全),而私募股权基金为 “R5 级(高风险)” 产品,需投资者具备较高风险承受能力和长期资金规划,两者完全不匹配,亏损风险极高。<br>销售人员 “高收益诱导”,隐瞒核心风险:工作人员刻意强调 “12% 年化收益”,隐瞒基金 “锁定期长、投资标的风险高、过往收益不代表未来” 等核心信息,未履行 “风险提示义务”,利用老年人对 “高收益” 的渴望忽视适当性匹配。<br>未开展风险评估,跳过适当性流程:未按监管要求让张大爷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跳过 “评估 - 匹配 - 确认” 的适当性流程,直接推荐高风险产品,违反 “卖者有责” 的监管原则。<br>老年人 “风险认知不足”,轻信口头承诺:老年人对 “风险等级”“私募产品特性” 认知不足,容易被 “过往无亏损”“工作人员口头承诺” 误导,忽视产品与自身风险偏好的匹配度,盲目投资。<br>三、大连交行提示您<br>先做 “风险评估”,明确自身承受能力:购买理财前必须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银行、正规理财机构均会提供),明确自身风险等级(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仅选择 “风险等级≤自身承受能力” 的产品(如保守型仅选 R1-R2 级)。<br>“高收益” 对应 “高风险”,不相信 “无风险高收益”:年化收益超过 6% 的理财需警惕,超过 10% 的产品多为高风险(如私募、股权基金),切勿相信 “过往无亏损”“风险可控” 的口头承诺,牢记 “风险与收益成正比”。<br>私募产品 “门槛高、风险大”,不符合则不买:私募股权 / 证券基金需满足 “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近 3 年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的合格投资者要求,且风险等级多为 R4-R5 级,老年人、保守型投资者坚决不参与。<br>保留 “风险提示证据”,维权有依据:购买理财时要求销售人员书面说明产品风险等级、投资标的、锁定期等信息,保留《风险评估报告》《产品说明书》《认购协议》,若因适当性匹配问题亏损,可向监管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