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三小师德师风警示教育】——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典型案例学习(第一期)

简篇

<p class="ql-block">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指明方向,标志着教师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筑牢我校教职工师德防线,现转发其他县市公开曝光的多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供全体教职工学习警示。</p><p class="ql-block"> 望全体老师以案例为镜,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过硬师德师风投身教育工作。</p> 案例一 <p class="ql-block">  2025年2月,包头市教育局在专项整治中查明,包头市回民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贾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年终考评评优资格。</p> 案例二 <p class="ql-block">  体罚和虐待学生:例如,瑞安林老师在处理学生滋水行为时,采取了扇耳光、威胁扔下楼等极端手段,违反了《中小学教育惩戒原则》,属于体罚行为。违规补课和收取费用:例如,哈尔滨师范大学段丽华在期末考试前一周给部分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共计88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例如,徐某某多次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p> 案例三 <p class="ql-block"> 2020年,李某某在寒暑假期间,违规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且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态度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的第五和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规,李某某被解聘,并责令其退还所有补课费用。同时,学校常务副校长也因此受到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罚。</p> 案例四 <p class="ql-block">  2020年5月,耿某在上课期间,竟然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拍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耿某的这一举动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的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耿某被严肃处理,停职接受检查。同时,学校校长也接受了诫勉谈话。</p> 守初心 强担当 <p class="ql-block">  这些案例涉及的违规行为多种多样,不仅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侵犯了学生的权益,更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师德师风典型案例的学习,不仅是一次“敲警钟、明底线”的教育,更是一次“守初心、强担当”的动员。这些典型案例中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严肃处理,进一步彰显了各地各校在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方面的坚定决心,以及对师德违规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的决心。</p><p class="ql-block">‍ 请全体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守牢师德底线。</p> <p class="ql-block"> 平罗县城关第三小学工会委员会</p><p class="ql-block">‍ 2025年9月18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