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在——亲情已不在(小小说)2025.9.19发表于《山东作家》

薛兴胜

<p class="ql-block">血缘在——亲情已不在(小小说)</p><p class="ql-block"> 李老汉今天一大早,手拄拐杖,一瘸一拐地来到公交站牌前,愁云密布的脸上,难以掩盖愧疚或悲伤。面对当前年老体弱多病的身躯,以及现实的经济困境和几个不孝之子,他不得不去法院投诉状。</p><p class="ql-block"> 老伴前几年因疾病去世,当时李老汉年仅六十多岁,还能出去打个工,每天挣个几十块。如今马上七十岁了,又换上了脑血栓,落下了腿部残疾。用自己仅有的一点积蓄交完了住院费,算是换来了半条自理的身躯命,但出去打工已是不可能了。他寻思着自己拉扯了几个孩子,也到了该尽一份孝心的时候了,每月每家出个几百块养我个老应该不成问题吧……!</p><p class="ql-block"> 李老汉把子女们叫来商量此事后,可谁曾想得到了相反的结果。</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在农村农贸冯庄大集上,李老汉骑一辆破旧不堪的三轮车装几斤茄子,一瘸一拐下来在路边摆了摊,只有几斤茄子。只见一个顾客来到摊位前挑了几个茄子,与他攀谈起来,问:“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出来卖这几个茄子?”李老汉掉了几滴眼泪说:“没办法,我这是等钱买药,自己在院子里种的几棵茄子结了,拿到集市上卖。”顾客说:“现在国家都有实行了五保户及贫困户照顾,你怎么……就”?李老汉说到:“我不符合条件,只因自己有几个孩子。”——“你都快七十的人了,那他们也该给你养老费了。”唉!李老汉又深深地叹了口气:“别说养老费了,就是我的二亩地他们种着、粮食也不想给我,我也找过村支书进行过调解,不管用,各有各的理由推脱,要么就是给老大家看孩子多,要么就是分家时偏向着谁”。</p><p class="ql-block"> 好心的顾客一听,结果把他的茄子一下全买了下来。李老汉又激动地流下眼泪,付款时顾客扫二维码支付,李老汉又犯了难,他说我有二维码,是儿子的,自从卖了茄子钱扫二维码后儿子一分也没给我,这次还好旁边摊位大哥帮了个忙,扫了他的二维码,他把现金付给李老汉。</p> <p class="ql-block">  这样一来二去,顾客与李老汉渐渐地熟了起来。顾客又给李老汉讲了讲《民法典》中,老人与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应尽什么样的扶养义务,“只要你把他们养大成人到十八周岁,高中毕业,你的义务就算尽完。你六十周岁后他们必须养你的老,这是血缘关系割舍不了的。即使有书面的脱离父子女关系,法律也不成立。他们对你的赡养可以是物质给付、可以是精神慰藉、还可以出钱雇人照料。”李老汉有神地听着,却无神地应着……</p> <p class="ql-block">  李老汉每当想起把几个孩子从小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看着如今的自己,心里酸涩就不打一处来,我当年养你们几个也没嫌多困难,现在你们几个人养我一个便说不行,又听了《民法典》的解释,心中多次的忐忑终于定下来,拿起诉状径直奔向法院大门……</p> <p class="ql-block"> 2025.9.1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