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 <b style="font-size:20px;">武功县农业农村局</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0px;">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b></p><p class="ql-block"> 9月14日上午,武功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游凤镇桂营村群众紧急来电,称在其居住地附近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大型鸟类,群众通过网络初步比对,疑似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接到电话后,县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野生动物救助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助。</p><p class="ql-block"> 经现场辨认,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初步体检,确认其生命体征平稳,左翅有轻伤,导致无法飞行。随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这只雕鸮安全转运至县林业服务中心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进一步观察与照料,待其体力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择机科学放归自然。</p><p class="ql-block"> 雕鸮,属鸱鸮科雕鸮属,是我国体型最大的猫头鹰之一,翼展最大可达两米,它不仅是顶级的夜行性猛禽,更是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指示物种。此次雕鸮在武功县境内被发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不仅刷新了我县野生脊椎动物的物种分布记录,更标志着武功生态系统持续向好,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 </p><p class="ql-block"> 自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开展以来,武功县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全力构建野生动物保护网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展板、科普图册、普法视频、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公开张贴《武功县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饲养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通告》,设立并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线索,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聚集合力,严查严办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三是建立健全救助机制。完善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及时救助野生动物。</p><p class="ql-block"> 此次雕鸮的成功救助,是一次生动的全民环保课,充分展现了武功群众主动参与野生鸟类保护工作的强烈责任感,提升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度,增强全社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加深了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协同保护的良性互动。</p><p class="ql-block"> 下一步,武功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大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猎捕、交易、饲养野生动物、鸟类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生态家园,努力绘就人与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功新画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