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军改前的一个八一即将来临之际,战友网传了由总政歌舞团创作并演出的舞蹈《士兵与枪》,舞蹈通过士兵平时里对手中的武器的爱护和熟练掌握,尤其是对手中武器所产生谁也离不开谁的情感刻画,塑造了中国军人,弘扬光荣传统,不辱历史使命的光辉形象。可我这里说事的恰恰是个另类,这个士兵把本不该持有的手枪,却想据为己有,从而引发了连队失窃手枪的一场风波。</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82年盐城军分区政治部组织下基层连队体验生活,我被分到了守备28团守备二营炮连代理连队副指导员,刚好连队政治指导员休假不在连队,我就全权负责连队的政治工作。再有几天的政治指导员休假结束就要返连,连队体验生活也要顺利结束了,谁想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这天早上连队出操结束。司务长回到自己的宿舍,把佩戴的手枪连枪套一起往洗脸架上一挂,因内急,宿舍门没关,就去上厕所了。待上厕所回来洗脸,发现枪套里的手枪没了,变成了一个空枪套。顿时司务长心情紧张起来,他深知自己手中的武器丢失意味着什么?于是乎赶紧跑到我这来报告,司务长把丢失手枪的经过讲了一遍,听他的口述,丢失手枪前后不过十来分钟。不管怎样丢失,在部队武器的丢失可是重大案件。</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于是我第一时间,一边报告连长并要求召开全连干部会议;一边向营、团里层层报告。早饭后,很快召开了全连干部会议,大家经过认真分析:连队与驻地老百姓很远,执勤哨兵也没有发现在此时间段有老百姓进入营区,外部作案的可能性不大,肯定是有“内鬼”!要查也得从内部开始,但又会是谁呢?枪在连队丢失,全连干战都有怀疑的可能。这样一来犹如大海里捞针,而且波及面太大,会给连队造成很大不稳定因素。我建议还是要抓住重点,在出操后的时间到早饭前这段时间有可能去司务长房间的人;再就是对司务长或连队干部有意见借此事报复司务长。</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在认真分析中,很快锁定了重点人。一排排长讲到:“今天早上出操,二班战士锁累,说是身体不舒服请假没有出操,而且从平时的表现来看,早上经常是压铺板,在训练中是怕苦怕累。早上洗漱时间只有他不在排里,有人看到在炊事班附近转悠”。至于锁累平时懒散虽不能作为偷盗手枪的动机 ,但从时间点上看只有锁累最有可能进入司务长的宿舍。</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此同时我们又把炊事班的几位同志叫来,一方面了解一下平时炊事班战士与司务长之间的关系如何?因为炊事班人员与司务长接触最多,难免会有矛盾,而且,伙房与司务长的宿舍就一墙之隔,是最有可能伺机作案报复。一方面进一步了解锁累在出操完毕后到早饭前这段时间是否到过炊事班?从炊事班战士反映看,他们与司务长没有什么很大的矛盾冲突,而且当时都在伙房忙着做连队的早饭。</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倒是有位炊事班战士讲到说:“一排二班战士锁累曾到过伙房,还问司务长在不在?”我还和他搭了腔:“你自己去看,我还在忙乎呢”。如果这个战士讲得话属实,就更坚定了我们排查的重点人是有偷盗司务长手枪的时间,但出于什么动机?却很难说清,与司务长有矛盾,积怨很深,处于报复心理这都谈不上……就在大家把疑似“作案人”聚焦在这个78年入伍安徽阜阳兵身上的时候,营副教导员陪同团政委也来到了连队。</b></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span><b style="font-size:22px;"> 我和连长简要地把连队干部分析排查的重点人情况作了汇报,团政委指示:“要把问题考虑的复杂些,重点人员还要扩大范围,不能只局限在一个人身上。”这一讲大家也不管当时丢枪的时间段,像无头苍蝇一样,折腾了一个上午,把连队战士中有可能与司务长出现矛盾的人员一一分析排了个队,又排出好几个“牵强附会”的重点人员,直到下午三点多,省军区保卫处专门派了一位副处长和干事来参与连队这起丢枪案件的侦破,在听了连队干部汇报后,会议才算结束。</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省军区保卫处副处长与团政委商量后提出,晚饭后,在连队食堂召开了全连军人大会。一是动员全连干战积极提供线索,有知情者要敢于举报;二是散会后继续在营区范围各角落仔细查找丢失的枪支;三是正告盗枪者,希望主动交出枪支,如果自己主动拿出来,就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如果是查出来,按照刑事案件盗窃枪支论处,至少是三到五年的刑期。会议在严肃压抑的气氛中,前后不到一个小时结束。</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会议结束已是晚上八点多钟,连队干战们都回到了各自的宿舍,只见空荡荡的连队操场上有一个人战士的身影晃动,还在不停地来回踱步,我仔细一看:“是锁累。”顿时心里有一种预感,看来真是这家伙偷得枪!?我急忙走出营房来到操场上,走到锁累身边,询问:“有什么事吗?”锁累忧心忡忡地回答道:“我要单独见省军区领导。</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于是我把他带进省军区保卫处李副处长临时住的房间,先出了门。不一会省军区保卫处李副处长和锁累也出来了,李副处长叫上连长和我,在锁累的引导下来到营区外的一棵树下,说:“手枪就埋在树底下。”于是他自己挖开埋土和压在上面的石头,一个包好的塑料布露了出来,打开一看,里面就是司务长丢失的那把五四式手枪,枪体还用黄油抹的好好的。五四式手枪终于失而复得。</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经过后来的讯问,锁累交代了在短短的十几分钟,整个作案的全过程,其动机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想把手枪乘休假的机会带回家炫耀一番。但就是这样的动机造成了连队手枪失控十二小时,尽管后来主动交出了手枪,没有做刑事案件处理,但还是对当事人开除了团籍作复员处理,司务长为此因保管枪支不善,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省军区保卫处却作为破案的经验:“二十四小时破一起盗抢案”刊登在省军区政工简报上。(当事人系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写于201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2日改写为美篇(部分图片来自网络)</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