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的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一般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将每年收成的粮食,除缴交公余粮,留足种子外,剩下的按生产队人头粮基数分后,采取“多劳多得,按劳分配”到各家各户。</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这是我在1978年11月29日下乡河口公社西湖大队时,记录了当年晚造稻谷收支及分配情况(该大队当年总人口为231户1144人,稻谷人均分得119斤)。</p> <p> 这是1张我记录的西湖大队15个生产队1978年秋收分配表。</p> <p class="ql-block"> 这是1张我在1978年11月29日制作的《西湖大队1977、1978两年晚造产量对比表》,统计了两年晚稻产量的对比。</p> <p class="ql-block">图拍朱显棠日记。一一2025.9.1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