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婚姻法》规定,每个人都有保留自己姓名的权利,至于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然而,最近在网上看到两个帖子,说儿女必须随又姓。理由是这样才能保持家族的姓氏,不至混乱。如果随母姓,连续两代,就会混乱。其实我觉得非常遍面,只考虑两代是儿子,若两代是女儿,都随女婿性,会是同一情况。</p> <p class="ql-block">根本上要看婚前约定,若是接媳妇,子女应当随父姓,若是招女婿,就应当遵守“长子立嗣,次子回宗(随父性)”的原则。“回宗"者有权继承父亲老家的股份。</p> <p class="ql-block">还有一种婚姻,就是接媳妇的户如果儿子早死了,媳妇不出门,仍然有人来"上门",招女婿的户女儿死了,女婿也不出门,再婚。这两种情况的子女,就应当随祖辈性。也就是随屋场性。</p> <p class="ql-block">当然,儿女的性氏应由其父母双方商定,无一定之规,关键是婚前就约定好,婚后就不会有争吵。外人更无权说三道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