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9.救命的稻草</p><p class="ql-block"> 恢复身体后的苏醒,再开始正常的监狱生活。他再不把自己当做合法的公民了,与关押在这里的其他人一样,自己是嫌疑犯,他必须融入到这个群体中,只是有一点区别或者可以自豪的是,他是打架进来的,非偷非抢非骗,更不是杀人贩毒,也不是令人不齿的强奸,就这点来说,他比那些人干净。</p><p class="ql-block"> 监狱的生活枯燥单调而且按部就班一成不变。每天早晨6点半起床,排队洗漱,7点开始做早操。你别看是在号子里,一样要锻炼身体保持活力。7点半送早餐,每个号子有个小窗口,饭食就由窗口递进来。送餐的可不是外卖,是“外劳”,这些外劳一般是由表现较好或已判刑而刑期较短(不超过3年)留监服刑的犯人充当。吃完早饭,一般整理内务,或者学习看书写信之类自由活动,但不得喧哗。中午12点开饭,饭后午休1个半小时左右。下午14点前统一起床,有事做事,无事看书或默坐。晚饭17点开饭,饭后洗衣洗澡,20点许值班管教晚点名,21点熄灯睡觉。这就是一天的作息安排。</p><p class="ql-block"> 也有开心的时候。每周一次管教干部约谈的时候就比较放松。管教把犯人一个个挨个提出来,在走廊上小坐片刻。这时候多半是谈心,管教询问监内情况、做下思想工作,或者告诉你一下家里情况好让犯人安心。最关键的是提出来的人都可以抽根烟(在监狱里是不允许抽烟喝酒的),管教给你准备好的,哪怕是差烟,对于烟瘾大又克得狠的人来说已是无比的享受了。</p><p class="ql-block"> 没有坐过牢的人体会不到坐牢的滋味——当然这是废话,正常人谁愿去坐牢呢?只有坐过牢的人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平时生活在日常中不觉得自由就在身边有多么好,当你一旦失去自由被禁锢在一个小空间里每天足不出户一切活动受限时你就会知道什么叫煎熬什么是度日如年!有个成语“坐井观天”比喻眼界小见识窄,但在号子里这个成语再贴切不过,洗漱处仿佛天井,头顶上可以看到天空,云在这片天空流动,而人却只能固定在这方寸之地!</p><p class="ql-block"> 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人是不是要疯了?所以哪怕一丁点片刻的自由都是奢望。当然这个奢望降临的时候那就更加惊喜了,比如律师会见或提审。</p><p class="ql-block"> 沉重的铁门隔绝了外面的空气和世界,苏醒慢慢发现,偶尔铁门的开启声成了最美妙的音乐,那一刻就会有未知出现。他时刻盼望能够走出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愿望越来越强烈。可铁门却从未为他开启过,希望与失望同样强烈地冲击着他疲惫的身心。</p><p class="ql-block"> 这样的日子过了近一月,月底,终于有人叫苏醒了。当铁门打开管教喊苏醒的名字的时候,苏醒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直到确认是叫自己的名字苏醒才倏地蹦起来,一声响亮的“到!”人已到了门前。</p><p class="ql-block"> 走进提审室,苏醒才知道,来人是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p><p class="ql-block"> “你的案子目前在公安局补充侦查阶段,希望你配合调查案情……”</p><p class="ql-block"> 苏醒点头。他有点不解,自己的案子这么简单,怎么会搞得这么复杂?先别管案子怎么样了,只这一会儿透透气也是好的。</p><p class="ql-block"> 提审进行的时间不长,公安人员只是例行公事地讯问,苏醒如实地回答,至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谁也想不到。</p><p class="ql-block"> 又一个星期过了。百无聊赖的一个下午,苏醒又被叫出了监号。这回是律师会见,苏醒抑止不住心内的激动和喜悦,同时也禁不住地焦虑与不安。</p><p class="ql-block"> 在会见室里,苏醒看见一位戴着眼镜头发有点花白的女人坐在桌前,镜片后的眼睛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威严,同时也带着一种慈祥的温和。她首先自我介绍:“我是本案的辩护律师,叫张萍,以前在公安局工作,退休以后做律师的。你的案子由我来负责。”</p><p class="ql-block"> 张律师说得很平静,但苏醒的心内却卷起了波澜:家里给我请了律师啦?看来官司打定了!眼前这个女的不简单呐,有公安局的背景,肯定有不少人脉资源,那我的案子不有希望了吗?苏醒仿佛抓住了救命的稻草。</p><p class="ql-block"> 张律师继续平和地说:“你的案子对方报了警,现在是刑事公诉案,不比自诉案,有点复杂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p><p class="ql-block"> 苏醒答应道:“我的案子就靠您了,您一定帮忙救我啊!”接着他们又谈了一下有关案情的细节以及家人的情况,末了,张律师郑重告诫道:“你在我面前要保证说实话,后面不管怎么提审都要按照这个话说!不要轻易听信别人或者更改口供。”</p><p class="ql-block"> 苏醒点头,然后感激地道别,回到监舍……</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10.艰难的程序</p><p class="ql-block"> 没有经历过案子的人是不懂法律程序的。苏醒天真地以为,公安局再三侦查案情,就会水落石出还他一个公道,他很快就会回归社会和家庭了。其实根本就没这么简单,这个案子是刑事公诉案,到了公安局就已经撤不了案了。想当初事发后对方的小妹夫曾登门商讨私了事宜,要求赔付3万元了结,苏醒和全家坚决拒绝了,他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不存在赔偿的道理。现在看来,那时关闭私了之门不知是不是愚蠢之举。可事实上已无法私了了,公安局刑侦科介入侦办调查,关键就是要调取证据。而这个取证,是站在有罪推定的立场上取证,对苏醒有百害而无一利。</p><p class="ql-block"> 苏醒并不知道,案子在缓慢地向深渊滑行。公安局认为证据充分了,就把案卷移送检察院起诉科。这个科是干什么的?是为起诉定罪准备材料的。到了起诉科,检察官们就会审查证据链是否完整,如有缺失,就会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p><p class="ql-block"> 于是,一个很明了简单的小案在收集证据面前就突然变得无比繁复、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保卫科的民调员被对方收买协助销掉了证据——菜刀,而对方又找了几个朋友做为现场目击者做了倾向性而且离奇的证明,居然众口一辞说没看见“鬼不缠”拿菜刀砍被告人,只听见他“哎呦”一声受伤的叫声。这个带着暗示性的证据显然对苏醒不利,检察院起诉科又搞了3个来回认定苏醒故意伤害罪成立,于是一纸起诉书案子不可逆转地到了法院刑事庭。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案子就只有两个结果:要么有罪,要么无罪。</p><p class="ql-block"> 经历这么多程序时间是漫长的,国家机器的运转不会因为你着急而加快节奏,他们只会按部就班朝九晚五地履行自己的职责。</p><p class="ql-block"> 回过头来再说苏醒,他那时根本就不懂也不可能懂一件案子要经历这么复杂又曲折的程序,也不知道应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这是后话),他只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对任何结局都无能为力。他能做的就是等待,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等待……</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11.狱中生病</p><p class="ql-block"> 要说监狱里的卫生那真叫干净,旧社会的监狱是无法比拟的。这么说吧,地板绝对纤尘不染,360度无死角,屁股不管坐哪都不带沾灰的。号子里连只苍蝇蚊子都看不见影子,更别说蚂蚁老鼠之类了,没有任何飞虫和动物能够活着进来再活着出去的,因为这里绝对地干净,干净成了死地。如果蚊子想飞进来吸点犯人的血那真是痴心妄想不知死活,多少饿得头晕眼花面黄肌瘦的犯人只怕都想削点蚊子腿上的瘦肉吃呢!苍蝇蚂蚁若想到这里捡点残渣剩饭大快朵颐那真得四处碰壁失望透顶后悔得要把自己撞死!至于老鼠,它应该精着呢!闻着味它也知道里面穷得叮当响,别说偷尝人家的佳肴了,自己都会成为别人的美味。</p><p class="ql-block"> 我们不妨把干净的意义再延伸拓展一下,不仅仅指环境的卫生,还包括对人身的搜刮彻底。前面不是介绍了每个犯人入监时都要搜身吗?这轮搜查犯人进来差不多就只剩几件衣物被褥了,金钱财物一律不准带入监舍。所以刚进来的犯人均享受到充分的平等——每个人都光溜溜地一毛不剩,不管你以前有钱没钱。即便犯人入监后看守所每周也要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活动,也就是“清监”。这项活动极具突然性和隐蔽性,由狱警和武警联合同步执行,任何违禁私藏都会被收缴。</p><p class="ql-block"> 别看号子里这么干净,可仍旧抵挡不住病菌的侵袭。第二个月,苏醒也无可避免地感染了疥疮。疥疮是一种强烈的皮肤传染病,感染后患者身上特别是私处会出现豆粒大丘疹,奇痒难忍,忍不住要抓痒,越抓越狠,甚至长脓包,严重影响生活。</p><p class="ql-block"> 传染疥疮的是一个新来的盗窃犯,按照规矩他本来是打地铺睡地上的,但某天被值夜的狱警看到喝止了,他不允许公然出现这种虐待新犯人的现象发生。于是这家伙第二晚就很幸运地上了床铺睡觉,但不幸的是苏醒正好在左侧挨着他睡,结果早晨醒来他左右相邻的人都被传染上了疥疮。一时之间9号监舍疫情爆发,人人自危。</p><p class="ql-block"> 得了疥疮的滋味当真不好受,苏醒这辈子从没染过此病,号子里唯一的一次记忆格外深刻。那时候刚刚春去夏来,天尚未热,还得穿夹衣秋裤,一痒起来,钻心地痒,隔衣挠痒不行,得脱了裤子使劲挠。直到后来狱医给了两盒药膏涂抹,慢慢才痊愈。</p><p class="ql-block"> 说起病来还得顺带说两句。号子里一般小病小疼的是没人管的,什么感冒发烧拉肚子呀,或者未伤筋动骨的皮外伤,只要不是要命的病,或者影响公共安全的传染病,狱医是根本不屑一顾的。逻辑很简单,谁让你犯法呢?犯法就要受罪,受罪就得自己扛。监舍不是福利院,别指望别人多关心照顾你。</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